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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主体责任清单(试行)》和《企业违法行为提示清单(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1-436-2018-00002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文  号: 津滨政办函〔2018〕 52 号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运行
成文日期: 2018-08-13
发文日期: 2018-08-13
有效性: 有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企业主体责任清单(试行)》和《企业

违法行为提示清单(试行)》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企业主体责任清单(试行)》(示范文本)和《企业违法行为提示清单(试行)》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认识编制主体责任清单、推动企业落实的重要意义

编制主体责任清单的主要意义在于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实现企业主体责任从被动、从属地位向主动、主责地位回归。一方面,有利于强化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实现市场秩序根本性好转。通过编制主体责任清单,系统化地明确什么是主体责任、有哪些主体责任、应该做到什么,依法依规,简单实用,便于操作,为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提供参考,是实现市场秩序根本性好转的治本之策。另一方面,有利于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实现政府监管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的各就其位。推行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式”管理,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了政府监管和市场主体的责任边界,是防范政府监管越位、错位,企业主体责任缺位、不到位的有效手段。

二、充分认识编制违法行为提示清单、推动企业守法经营的重要意义

编制违法行为提示清单的主要意义在于明确企业经营行为的“红线”,倒逼企业更有效的合法经营。推行监管方面的清单管理方式,有利于为各类市场主体明确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企业对照提示清单放心经营、大胆经营、诚信经营;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市场监管方式从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有利于明确执法监管事项,提升行政执法透明度。

三、“两个清单”编制原则

一是法定原则。“两个清单”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政府和各部委制定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没有为企业增设法定责任之外的任何义务。二是全面原则。“两个清单”体系结构覆盖从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直至退出市场的全过程、全环节,责任要求、提示情况全面系统、具体明确,于法有据,简明扼要,具可操作性。三是合理原则。“两个清单”的项目界定以法律法规条文为依托,按照清单式的结构体系,形成科学合理的责任体系。四是公开原则。“两个清单”将通过滨海新区政务网等平台,向社会全面公开,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通过计算机、手机等终端设备查询提供便利条件。

四、督促指导企业全面落实“两个清单”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各单位要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推行“两个清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督促引导企业自觉落实,形成正确的舆论氛围。要加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的宣传,指导企业正确使用,督促建立并落实长效制度。

二是探索推广。各单位要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培育出一批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和违法行为提示清单的示范单位,带动全区企业将“两个清单”落到实处。

三是正确使用并动态调整。各单位要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把企业落实“两个清单”情况作为重要工作,督促企业有效实施;同时,根据国家和我市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对公布的“两个清单”定期进行修订或调整,确保清单的合法性、准确性,便于企业使用。

四是适时让渡清单制定主导权。要支持和引导企业、行业协会自行组织制定企业主体责任清单,鼓励企业在守法经营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履行主体责任标准,在条件成熟时,向企业和行业协会让渡企业主体责任工作的主导权。

附件:

1.《企业主体责任清单(试行)》(示范文本)

2.《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对照指南》(一般企业通用主体责任)

3.《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对照指南》(特定企业特殊主体责任)

4.《企业违法行为提示清单(试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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