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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3-10 11:18      来源: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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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滨海新区坚持从日常管理入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抓好组织实施,为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一年来,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部门职责和动态管理。各管委会、委局、街镇均有一名分管领导主管、一名办公室负责人具体负责、配备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到了人员明确、分工清晰,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全力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入网单位范围,并根据各单位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及时与之对接,详细讲解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内容,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交流。同时,严格执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积极督促各单位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单位基本信息、领导信息、联系电话、单位地址、传真等信息,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二)优化提升滨海新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参照国家标准体系,对滨海新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进行资源梳理、重构、升级,优化技术、资金、人员等要素配置。将15个无力运维的部门网站关停,并统一迁移、整合至区级平台。建成区政府门户网站与全区28个部门网站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部署的网站集群内容管理系统和信息资源库,并将公开、互动、服务等数据资源汇聚库中,实现全区政府网站的互联互通、数据统一分析、管理。

    (三)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示。将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非涉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批复主动及时公开,截至目前,已在政府网站上公示27件,其他非涉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批复等项目建设类批复均已通过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统一对外公示。积极开展集中治理诚信突出问题相关工作,做好项目环评全方位信息公开工作,截至目前,共公示环评类信息797件,每季度于门户网站及行政审批窗口公开发布环评机构报告质量等级考核结果,便于建设单位优选环评机构。

    (四)强化政策解读。进一步强化区政府及政府办的发文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牵头单位着重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督促对各单位自行发文的解读工作,要求各单位对今年以来的政策文件进行大排查,凡是解读工作不到位要及时进行改正。积极运用图表等手段进行解读,进一步提高解读政策的时效性和可读性。

    (五)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根据新区党政机构改革有关要求,于2019年3月份启动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共调整权责2951项,保留职权事项4409项,已于2019年5月15日在滨海新区政务网进行公布。

    (六)畅通依申请受理渠道。各单位均及时更新受理场所联系方式,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答复形式严谨规范。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就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征求意见,保质保量提供相关情况,并按时反馈。依法依规答复公众申请,全区年度答复公众信息公开申请2028件,答复数量创历史新高。其中结转上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0件,另有5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74

    360

    51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546

    4607

    3015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8373

    388976

    4773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1530

    418571

    1120096

    行政强制

    2304

    29

    23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82

    减2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73

    793414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11

    124

    0

    3

    0

    11

    194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6

    4

    0

    0

    0

    0

    13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76

    42

    0

    0

    0

    6

    6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05

    13

    0

    0

    0

    0

    21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8

    1

    0

    0

    0

    0

    9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0

    0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0

    9

    0

    0

    0

    0

    29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0

    0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1

    0

    0

    0

    0

    5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99

    49

    0

    2

    0

    2

    75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63

    1

    0

    0

    0

    0

    6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99

    1

    0

    0

    0

    2

    10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3

    0

    0

    0

    0

    0

    23

    2.重复申请

    46

    8

    0

    0

    0

    1

    5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31

    2

    0

    1

    0

    0

    134

    (七)总计

    1886

    128

    0

    3

    0

    11

    20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1

    0

    0

    0

    0

    0

    5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6

    15

    1

    6

    38

    21

    7

    8

    13

    49

    3

    0

    2

    3

    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基本为兼职人员,且个别单位人员变更较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在新时代如何适应新变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等方面有待加强。

    2020年,滨海新区将按照国家和我市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业务培训。针对一些单位人员更替较多的情况,采取个别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搞好政策理论宣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树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主动意识,指导各单位做好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保密审查等工作,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营造更加开放透明、民众参与、服务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强化学习落实。继续组织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国家和市政府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相关制度,学懂弄通,细化措施,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强化信息发布。及时公布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信息,尤其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提升政策解读效果。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及时在政府信息网站予以回应,反馈群众诉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天津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tjbh.gov.cn/)查询。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