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津生卫医罚2022-001号)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津生卫医罚2022-001号) | |
案件名称 | 天津大学新城医院未按规定使用放射防护装置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等案 |
程序类别 | 一般程序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生卫医罚2022-001号 |
行政相对人 | 天津大学新城医院(天津仁和天成医院) |
处罚事由 | 未按规定使用放射防护装置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等 |
违反依据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
处罚依据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2年4月7日 |
处罚结果 | 警告、并处2300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