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滨海新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 |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天津市滨海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津滨安生[2021]12号),明确各类型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和使用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安委会成员单位遵照此制度以及《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要求一并执行。
附件:滨海新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2年2月8日
(联系人:李宏波;电话:022-6728905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