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科委《关于认真做好天津市科技型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关于转发市科委《关于认真做好天津市科技型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开发区各科技型企业:
按照市科委《关于认真做好天津市科技型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认定的科技型企业应在4月底前完成2018年度年检工作。请各科技型企业按照通知要求,通过科服网(www.tten.cn)认真更新有关信息,按时完成年检,如有提供虚假信息、违法违规等行为将取消天津市科技型企业资格,三年内不再受理申请认定。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开发区科技局 王俊 25201321
开发区科技局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