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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街道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 2021-10-14 13:02      来源: 新村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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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街道机构职能

    一、综合办公室

    主要履行机关日常运转管理职能。

    二、党建办公室

    主要履行党的建设职能。

    三、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要履行教育、民政、劳动保障、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社区建设、社区精神文明创建、社区工作者管理以及指导自治组织依法民主自治和居委会组织建设等职能等公共服务职能。

    四、公共管理办公室

    主要履行城市管理、物业管理、环境保护、房屋管理、人口管理等公共管理职能。

    五、公共安全办公室

    主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安全监管、反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应急处置、矛盾纠纷化解等职能。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履行经济服务等职能。

    七、财政办公室

    主要履行财务管理职能。

    八、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履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网络安全工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计划、对外宣传工作等职能。

    九、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武装部

    负责办理本辖区的民兵工作,领导本辖区的民兵政治工作。

    十一、总工会

    团结和动员职工,负责区域内相关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加强组织建设,参与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问题,开展区域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劳动争议,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用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十二、团工委

    作为共青团滨海新区区委的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共产主义青年团建设工作。

    十三、妇联

    负责辖区妇女工作。

    十四、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十五、安监中队

    按照街办事处与新区应急管理局签订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规定开展工作。负责新村街道所辖安全生产监管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十六、党群服务中心

    整合辖区内党的建设、审批服务、公共服务等各类服务中心,承担辖区内审批服务、公共服务等各类便民事项的受理等事务性工作,为辖区内党组织开展活动和服务党员、群众提供保障。

    十七、综合治理中心

    负责所有巡控、监控、交办类平台运行的日常管理、维护,承担各类城市综合管理等问题的受理、转办等工作,负责网格员队伍的管理。

    十八、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承担退役军人服务具体工作。

    十九、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工所)

    服务街道社区工作者,完善社区服务,组织社区工作者交流学习,承接街道办事处委托的各类社区工作服务项目和其他业务。

    二十、新村街司法所

    新村街司法所为驻街单位。负责辖区法律宣传教育及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路与西半圆路交口

    邮政编码:300450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586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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