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街道机构设置 |
新村街道机构设置
(一)纪检监察机构设置
设置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为区纪委、区监察委员会的派出机构。
(二)党政工作机构设置
1.综合办公室。主要履行领导班子建设、机关日常运转管理等职能。
2.党建办公室。主要履行党的建设职能。
3.公共服务办公室。主要履行教育、民政、劳动保障、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社区建设、社区精神文明创建、社区工作者管理,以及指导自治组织依法民主自治和居委会组织建设等职能。
4.公共管理办公室。主要履行城市管理、商业物业管理、环境保护、房屋管理、人口管理等公共管理职能。
5.公共安全办公室。主要履行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安全生产监管、反恐防邪、人民调解、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处置、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职能。
6.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履行经济服务职能。
7.财政办公室。主要履行财务管理职能。
8.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要履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网络安全工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计划、对外宣传工作等职能。
(三)人大工作机构设置
设置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加强对人大街道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人大街道工委依法行使职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四)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
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参公单位:综合执法大队、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
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相关工作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六)事业单位设置
1.党群服务中心(加挂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牌子)。承担辖区内审批服务、公共服务等各类便民事项的受理等事务性工作,为辖区内党组织开展活动和服务党员、群众提供保障。
2.综合治理中心(加挂网格化管理中心牌子)。负责平台运行的日常管理、维护,承担各类城市综合管理等问题的受理、转办等工作。
3.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退役军人服务具体工作和双拥工作。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