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泰达街> 政务公开> 最新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泰达街政务新媒体监管和运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3-02 16:29      来源: 泰达街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泰达街政务新媒体监管和运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新媒体监管和运营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务新媒体监管和运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巩固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成效,着力解决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和运营方面的问题,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现将进一步加强街道政务新媒体监管和运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泰达街网信办(党政办)是街道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统筹街道所属政府系统单位、部门政务新媒体登记备案、内容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街道政务新媒体运营工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民政、城市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新媒体工作的指导监督。

    二、严格政务新媒体的开办备案。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第三方平台只开设一个账号,集中力量做优做强。凡开办政务新媒体账号均需认证,不得以个人名义开办单位账号。街道本级政府系统部门、单位开办政务新媒体,须经泰达街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向泰达街网信办(党政办)提交《政务新媒体业务登记备案表》,由泰达街网信办(党政办)向区委网信办转报,区委网信办报区政府办公室盖章后提交市政府办公厅,未经报备不得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设账号。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按照“谁开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巩固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整治,强化对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常态化督促做好登记备案、内容建设、检查督办等各项工作。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针对存在的八类问题加强日常监管,一旦发现立即整改,经整改仍未解决问题或屡次出现问题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坚决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一)功能定位不清。长期发布与政府工作或本部门本行业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甚至刊登或链接商业广告。

    (二)信息质量不高。信息内容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相关性不高,对热点公共事件、重大舆情“躲着走”。

    (三)互动服务不实。对公众需求诉求“不闻不问”,或回复出现“雷人雷语”,办事服务功能不好用、不实用。

    (四)审核把关不严。出现重大表述错误。

    (五)管理底数不清。账号长期闲置不注销,甚至遭“盗用”。

    (六)过度“娱乐化”。不分场景“卖惨”“卖萌”,过度“娱乐化”“低俗化”,引发公众反感。

    (七)运维保障差。发布类账号长期不更新,被公众质疑为“僵尸”“空壳”;移动客户端等无法安装或无法使用。

    (八)托管变“脱管”。代运营机构资质能力不足,管理不到位,审校机制缺失,主办单位放任不管。

    四、进一步优化运营管理。全力做好内容保障。政府系统部门、单位要围绕为党和政府主动发声,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机制,强化内容建设,大幅度提高信息原创比例。同时做好发布解读工作。按照统一安排,加大力度转发习近平总书记重要信息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信息内容,及时转载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动态信息和重大政务类信息,助推天津市和滨海新区正面舆论形象塑造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要严格委托管理制度。对代运营机构要加强审核,重点考察互联网信息传播和媒体运营能力,对第三方选派的运维人员要加强日常管理,督促提高政治敏锐性,熟悉掌握政务工作,严把审核关。

    五、进一步做好保障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组织保障力度,为政务新媒体提供必要的运营经费,配足配强业务人员,守好意识形态阵地。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单位要建立政务新媒体管理和运营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发布转载不良或有害信息、破坏网络传播秩序、损害群众群益、造成严重负面舆情等突出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特此通知。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