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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街2020年法治政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8-19 17:12      来源: 泰达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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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达街2020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是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化之年。上半年,泰达街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法治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流程图+清单工作法,标准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制作一对一流程图+清单。制作泰达街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复议诉讼、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卫生行政处罚、文化执法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图,同时配以一对一执法工作清单,使执法人员一目了然、清晰明确如何执法。二是梳理汇编行业规范。梳理汇总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同时以综合执法、文化教育、卫生系统、社区管理各行业分类,梳理行业规范,为各行业执法提供精准指导。

    (二)贯彻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

    一是加强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充分利用宣传材料、网络直播学习和交流会谈等方式,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刻把握其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天津市市容和环境管理条例》等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召开行政处罚等专题讲座培训。召开“三合一”培训,即行政执法考核工作培训、诚信信用建设培训、互联网+监管平台培训。开展民法典讲座培训,保障“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三是认真践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通过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学习党政、法律知识。组织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

    (三)创新执法形式,落实律师驻队工作机制

    一是协助开展日常法律咨询。2020年,驻队律师协助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日常法律咨询业务共计177件,协助起草审核文书31件,提供法律培训10次。二是按需开展特色法律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律师团队,随队执法为综合执法提供法律意见,随时普法释法,形成区域内执法工作“一把尺”。三是及时开展专题研讨。及时应对案件调查过程中的突发问题、突发事件,提供专业指导,目前已参与重大事项研讨会议21次,起草《法律法规汇编》1本。

    (四)规范执法活动,高效文明执法

    一是市容执法不放松。治理各类占道经营1700余起,暂扣车辆54辆,暂扣经营工具及违规物品370余件,拆除违法建设62处,3800余平米,开展检查520余次,出动1600余人次。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并通过向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案卷的形式,进一步实现执法原则和过程的规范化。截止本年度9月,综合执法大队共向平台录入7434起案件,其中行政处罚98起,行政检查7336起。三是开展“不见面、网上办”年检活动。开启“空中年检服务”,通过8场网络年检会议,84家企业完成了网络数据直报和2020年文化出版企业年度报告工作。

    二、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决策机制。制定实施三重一大20余项制度举措,完善决策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将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与社会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共审议涉及城管、卫生、文教、体育等各方面议题近百余个。二是强化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制定《泰达街2020年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拟定《泰达街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年初开展专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年中听取各班子成员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整改三是多形式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年新思想新战略新情况。多次通过工委会议等各类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政府工作的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法治理念。

    三、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泰达街于2017年12月6日挂牌成立,由原开发区管委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局和城市管理局整建制合并组成,在各街镇均有司法所协同配合的情况下,泰达街仅由自身开展相关法制工作,尚未形成泰达街自身特色的法治建设。

    二是法人员的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泰达街职责权限相较其他单位来说,增加有行业执法管理事项,对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的要求更高,执法人员需不断学习、接受更新法律知识。尤其是在不同专业领域执法的培训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2021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认真贯彻《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交会议审查、重大行政机关合同不得签订、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制发。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梳理法定执法事项和授权执法事项,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每一位执法人员都能持证上岗、亮证上岗

    三是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深入贯彻落实《学法普法服务大局》的要求,着力推进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学习,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有关法制培训,开阔行政执法视野;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积极营造依规执法、严格执法的良好发展氛围。

    五是加大依法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多形式宣传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将普法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在开展各类行政执法过程中,向执法对象解答法律问题,把执法现场变成普法的第一现场。打造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同时拓宽宣传渠道,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公众号、法制系列展览、专题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潜移默化地将法律法规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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