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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泰达街道办事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57-10081-2020-00001
发布机构: 泰达街道
主题分类: 城市管理,环境卫生
成文日期: 2020-01-16
发文日期: 2020-01-16
有效性: 有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泰达街道办事处重污染天气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经泰达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泰达街道办事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请照此执行

        2020116

泰达街道办事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泰达街重污染天气作业,全面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削减污染峰值,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

1.2编制依据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201940号)

《滨海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修订)》(津滨攻坚20191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天津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时,泰达街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响应工作。

本预案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空气质量指数(AQI)级别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对因沙尘暴和臭氧形成的重度污染不执行本预案。

1.4 预案体系

泰达街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体系包括:泰达街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相关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

2 组织机构构成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及职责

泰达街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工委副书记曾佳同志担任,张立群、吴鹏、郭昶旭、王刚、李洪波、徐欣、肖文峰、张金城、刘忠荣为泰达街应急指挥部成员。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建立预警应急指挥系统,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2.2 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是泰达街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城市管理办公室,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城管办主任徐欣同志担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适时修订《泰达街道办事处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报泰达街工委同意后发布实施;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协调各成员单位应对重污染天气相关工作;组织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并依照相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2.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按照对口的市区两级行政主管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本保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每日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进展信息。

2.3.1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

宣传重污染天气注意事项;联合新闻媒体进行专题报道,宣传泰达街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通过AI泰达微信公众号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通过社会舆论引导公众支持、理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2)公共安全办公室

提前建立各单位联络的数据库,在重污染天气保障应急通讯;及时传达预警信息,提示有关单位按照预警响应级别进入工作状态,有重要信息及时上报。

3)城市管理办公室

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协调市政、环卫、绿化在重污染天气的工作,及时通知各系统用车、限行相关措施;组织落实停止道路维修、道路划线、园林绿化养护作业项目和市容环境整治工程等工地拆除、喷涂、粉刷、切割、土石方、护坡喷浆等施工作业。

4)健康事业办公室

负责督促各类体育场所、医疗机构等停止重污染天气的室外施工、喷涂、粉刷、切割等施工作业;组织医疗机构做好敏感人群医疗救治,开展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相关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5)财政办公室

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金。

6)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办公室

负责加强对在校学生重污染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按要求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或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组织落实停止学校室外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施工作业;负责落实本单位用车重污染天气时机动车限行相关措施

7)社区服务办公室

负责指导社区宣传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知识;组织协调物业小区在重污染天气停止室外拆除、喷涂、粉刷、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

8)执法大队

加大重污染天气期间垃圾焚烧、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等巡查力度;组织落实禁止未安装密闭装置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加大重污染天气各类商户室外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施工作业的巡查力度。

9泰达市政

负责组织落实响应措施,停止室外道路划线、拆除、喷涂、粉刷、切割、土石方、护坡喷浆等施工作业;负责落实本单位用车重污染天气时机动车限行相关措施

10)泰达绿化

负责组织落实绿化养护作业中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停止打草作业,禁止焚烧园林绿化废弃物;适时开启喷灌设施进行喷水滞尘作业;落实本单位用车重污染天气时机动车限行相关措施

11)泰达环卫

采取科学的道路扫保措施,加大或降低湿法作业频次,湿法作业频次降低时应适时加大吸扫作业力度;落实本单位用车重污染天气时机动车限行相关措施

3 预警

3.1 预警的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为指标,预测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3.2 预警信息接收

根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940号),黄色预警经市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橙色预警经市人民政府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批准;红色预警经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准。黄色预警信息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名义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以应急指挥部名义发布。泰达街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接收市和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1)通过已建立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联络网,以文件传真的方式接收预警信息。

2)通过手机短信、微信方式接收预警信息。

3)应急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关注市人民政府新闻办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及天津发布微博门户向公众发布的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启动

泰达街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同时立即将预警信息全面准确的按照《泰达街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表》通过建立的通讯短信发布群组通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通知辖区内的各单位及各类施工工地启动应急响应。

4.2 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级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级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级响应。

4.3 响应指挥与组织实施

预警信息一经发布,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收到应急预警信息后,迅速组织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在预警信息发布24小时后对各成员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 响应措施

4.4.1 级响应措施

健康防护指引: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建议性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强制性减排措施:

1)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2)采取科学措施,根据空气温度及相对湿度,对辖区内主要道路适时调整湿法作业频次,降低湿法作业频次时应适当加大吸扫作业力度。

4.4.2 级响应措施

健康防护指引: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建议性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2)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强制性减排措施:

1)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2)采取科学措施,根据空气温度及相对湿度,对辖区内主要道路适时调整湿法作业频次,降低湿法作业频次时应适当加大吸扫作业力度。

4.4.3 级响应措施

健康防护指引: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2)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建议性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2)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停止举办各类大型户外活动。

强制性减排措施:

1)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2)采取科学措施,根据空气温度及相对湿度,对辖区内主要道路适时调整湿法作业频次,降低湿法作业频次时应适当加大吸扫作业力度。

4.5 响应措施的监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各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抽查检查。自预警信息发布24小时起,采用巡查、抽查的方式检查各成员单位的落实情况,发现没有严格落实响应措施的现场纠正,督促落实,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4.6 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通知采取响应措施的单位终止响应。

5 总结评估

响应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响应过程和响应措施效果进行总结、评估。

6 监督管理

6.1 公众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册、刊物、宣传画等手段,广泛宣传针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应急法律、法规,积极向群众宣传重污染天气的健康防护常识和技能。

6.2 应急演练

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相应的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

6.3 应急培训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培训,增强有关部门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思想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

6.4 责任追究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应急响应期间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重污染天气期间发现的应急响应措施未落实到位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问题导致应急响应措施未有效落实的,依据《天津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和《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追责程序进行追责。

7 附则

本方案根据天津市应急预案和滨海新区保障实施方案的更新情况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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