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根据2018年区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实行综合执法的批复》(津政函〔2019〕11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实行综合执法等相关职权目录》印发给你们。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协助泰达街道办事处做好承接工作,确保下放的综合执法等权限接得住、用得好。
2019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