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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关于对天津中冠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年增产740万件橡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1-22 11:27      来源: 中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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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中心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3268763

     真:022-63268763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增产740 万件橡胶制品项目

    天津中冠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中塘工业区19 号、20 号、21 号标准厂房

    世纪鑫海(天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中冠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是一家专门从事冷却水管、燃油胶管和复合胶管等汽车用胶管的生产与销售的企业,为了更好的提高产品品质,迎合市场需求、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利用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中塘工业区现有租赁的19 号、20 号、21 号标准厂房,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施建设“年增产 740 万件橡胶制品项目”,总投资35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现有20 号标准厂房闲置区域,购置安装二次硫化箱2台、硫化罐2个;同时因现有 5台蒸汽能炉所提供的蒸汽压力不足以满足目前生产条件所需,故拆除 20 号标准厂房现有锅炉房内 5 台蒸汽能炉,并购置安装 2 台 4t/h 燃气锅炉(1 用 1 备);依托现有 21 号标准厂房闲置区域,购置安装 2 台注胶机、7 台塑管蒸汽定型机。项目建成后,依托现有及新购置的相关生产设备进行生产、加工,预计年产 740 万件橡胶制品。

    一、项目施工期间,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严格执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落实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项目运营期间,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废水(胶管清洗废水、冷凝废水、锅炉废水等)依托现有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净化达标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中塘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确保不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开炼、胶管挤出、尼龙管挤出、喷码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软帘等措施收集后引入现有 1 套“水喷淋+UV 光氧+活性炭 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 15m 高的排气筒P1达标排放;硫化工序、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软帘等措施收集后引入现有 1 套“水喷淋+UV 光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 P2 达标排放;注胶硫化、移印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软帘等措施收集后引入现有 1 套“水喷淋+UV 光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 P3达标排放;燃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由一根15m 高的排气筒P4达标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收集效率,确保厂界大气达标排放。建设单位须按照《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文件相关内容要求执行。项目实施后全厂总量未超过原环评批复总量。

    3、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设备选型、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加装隔声罩、风机进出风管道接口软管相连减振降躁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下脚料、不合格品,集中堆放定期外售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桶(废脱模剂桶、废油墨瓶)、废活性炭及沾染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确保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项目主要风险物质生产加工过程使用的天然气(甲烷)、危害水环境物质(脱模剂、油墨)运输、使用、储存过程中,管理不当导致的泄漏、火灾、中毒等伴生/次生风险事故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风险事故的防范、减缓等措施,加强对环境风险的防治工作,强化管理、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6、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保护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建立地下水及土壤长期监控系统,制定地下水及土壤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避免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

    7、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8、你单位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排污许可管理工作。

    2024.1.22-

    1.26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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