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关于对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产1900万米汽车胶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中心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3268763
传 真:63268763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产1900万米汽车胶管项目 |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1703号
| 天津绿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1989年,公司位于天津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1703号,是中国北方最大的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汽车用胶管生产企业之一。由于市场需求增加,公司决定在现有一车间、三车间、五车间、六车间、八车间闲置区域内新增挤出机、硫化罐、注塑机等生产设备,建设橡胶胶管生产线和塑料胶管生产线,本项目建成后,不涉及产品种类新增,预计年增产汽车胶管1900万米,其中一车间及八车间合计年增产冷却水管600万米,三车间年增产水箱胶管150万米,五车间年增产燃油胶管150万米,上述产品均属于橡胶胶管;六车间年增产多层复合尼龙树脂燃油胶管1000万米,该产品属于塑料胶管。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1.4%,计划2023年1月投产。
| 一、项目施工期间,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严格执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落实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二、项目运营期间,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冷却废水和清洗废水,废水经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总排口排污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中塘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确保不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一车间、三车间、五车间、六车间、八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软帘”收集,分别引至各车间外配套的“喷淋+UV 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分别为 1#、3#、5#、6#、10#净化处理后,分别通过高21米DA001、高15米DA003、高15米 DA005、高21米DA006、高15米DA014排气筒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厂界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须按照《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文件相关内容要求执行。 3、本项目实施后,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产1900万米汽车胶管项目有关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确认意见》,上述新增污染物总量指标均有来源。 4、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建筑或隔声罩隔声、距离衰减等减振降噪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废纸箱、废金属碎屑、废橡胶胶管不合格品、废塑料管不合格品,暂存在厂区东侧现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废包装材料、废纸箱、废金属碎屑、废橡胶胶管不合格品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废塑料管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外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空压机油、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毛刷、含油抹布、废UV 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确保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6、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原料区的空压机油、机油及危废暂存间的废空压机油、废机油、废包装桶、含油抹布等风险物质在运输、使用、储存过程中,管理不当导致的泄漏、火灾、中毒等伴生/次生风险事故。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风险事故的防范、减缓等措施,加强对环境风险的防治工作,强化管理、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7、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8、你单位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排污许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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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19- 12.23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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