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关于对天津市俊江科技有限公司俊江科技年产550万件橡胶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中心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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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俊江科技年产550万件橡胶零部件项目 | 天津市俊江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经济开发区万象路58号 | 天津众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俊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经济开发区万象路58号,拟租赁现有闲置厂房建设“俊江科技年产550万件橡胶零部件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购置、安装平板硫化机、开放式炼胶机、切胶机等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进行橡胶零部件生产。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0%。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橡胶零部件550 万件。
| 1、本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新增废水为生活污水(劳动定员10人),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港东新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确保不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混炼、硫化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加软帘点式收集和密闭微负压操作间整体收集的方式收集有机废气,密闭微负压操作间采用强制送排风措施,废气经收集后进入“碱液喷淋塔+UV光催化氧化+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厂界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须根据《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文件相关内容要求执行。 3、本项目实施后,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俊江科技年产550万件橡胶零部件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确认意见》,上述新增污染物总量指标均有来源。 4、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环保设备风机安装减振垫、设备间加装隔音棉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边角料及不合格品以及纸质包装材料,收集至一般固废间暂存,集中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危险废物为废液压油、废机油、废包装桶/罐、喷淋塔废吸收液、废UV灯管、废催化剂、废活性炭、沾染废物,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城管委清运处理。确保不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6、项目主要风险类型为液压油、机油、硫磺、废液压油、废机油、喷淋塔废吸收液在使用、储存、转运过程中因管理不当导致的泄漏、火灾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事故。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风险事故的防范、减缓等措施,加强对环境风险的防治工作,强化管理、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7、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作,项目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8、你单位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排污许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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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13- 2022.04.19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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