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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关于对天津弘晟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汽车配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10-19 10:51      来源: 中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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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中心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3268763

     真:63268763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产500万套汽车配件制品项目

    天津弘晟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中塘工业区中福路 113

    世纪鑫海(天津)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弘晟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租用天津市宏泰世佳硅胶制造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拟投资建设“年产500万套汽车配件制品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购置注塑机、冷水机、水温机等设备,外购聚丙烯树脂颗粒、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颗粒、通用级聚苯乙烯树脂颗粒,建设汽车配件制品生产线。项目总投资 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500万套汽车配件制品。

    一、项目施工期间,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严格执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落实施工噪声、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项目营运期间,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塘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确保不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工序中塑料颗粒熔融加热产生的注塑废气。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连接的密闭管道收集通入“UV光氧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15m 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厂界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需按照《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3、本项目实施后,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弘晟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汽车配件制品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的确认意见》,上述新增污染物总量指标均有来源。

    4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并采取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金属碎屑和不合格品,定期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城市管理委员会清运;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废灯管、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不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6、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油类物质及原辅料在使用、收集、运输、贮存等过程中管理不当导致的泄漏、火灾、爆炸、污染等伴生/次生风险事故。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的风险事故的防范、减缓等措施。加强对环境风险的防治工作,强化管理、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7、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8、你单位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排污许可管理工作。

    2021.10.19-

    10.25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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