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办理指南 |
(一)申请人为本市农村地区农业户口人员;(二)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三)现有一个子女;(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年满60周岁。
申请所需材料:
夫妻二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及首页、结婚证、子女身份证、子女户口本本人页及首页、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天津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表
办理时间:
每年4月-5月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申请流程:
申请天津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村民,需要携带夫妻二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及首页、结婚证、子女身份证、子女户口本本人页及首页、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办理时间范围之内先去所在的户籍村申请办理。
咨询电话:022-63278145
监督电话:022-12345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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