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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微企业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 大学生创业企业吸纳本市高校毕业生 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经办流程
发布日期: 2021-09-17 14:58      来源: 中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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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补贴范围和条件:

    本区小微企业、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含本市生源和本市院校外地生源)

    二、补贴标准:

    最长3年五项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本市当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0%,社保补贴标准为本市当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企业缴费部分。

    三、申报要件:

    《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表》、《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人员明细》、银行工资发放凭证、身份证复印件、被吸纳人的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及毕业证书复印件等。

    各类企业首次申报需提供的要件:  

    1、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年度利润表、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天津市科技型企业认定证明、上年度利润表、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大学生创业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四、经办流程:

    1、企业向经营地所在开发区、街镇人力社保业务经办部门提出申请。

    2、开发区、街镇人力社保业务经办部门审核,出具审核意见报区人社局经办部门。劳动合同期限和社会保险缴纳等相关情况由开发区、街镇人力社保业务经办部门通过人社信息系统进行核对。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区人社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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