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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开展“防风险、遏事故、保平安、迎建党 100周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索引号: 57-14071-2021-00001
发布机构: 中塘镇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文日期: 2021-06-03
发文日期: 2021-06-18
废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有效性: 有效

村、各部门、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为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中塘镇决定从即日起到7月底在全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落实“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要求,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开展安全生产10大攻坚行动,以强烈政治担当抓各项任务落实,全力推动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6月5日)。召开安全生产会议,部署启动“防风险、遏事故、保平安、迎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1年6月6日至7月20日)。各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明确具体整改要求,坚持边边改、立查立改,按期核销清零隐患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升(2021年7月21日至7月31日)。结合季节、后疫情时期特点,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针对性补充完善有关措施,总结经验,提高认识,固化成果,形成常态机制,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攻坚行动。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重大危险源集中检督导指导。健全危险化学品企业台账,做到“一企一册”、动态管理并长期坚持加强对过境、进京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核查驾驶员和押运员持证情况、车辆资质情况、运输物品情况、GPS运行情况、行车路线情况等强化精细化工企业等高危风险管控,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责任部门:社会安全管理办公室)

(二)非煤矿山和工贸仓储安全整治攻坚行动。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保障,推动企业严格落实极端天气、井喷、硫化氢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风险防控措施,严防抢进度、抢产能、压成本造成事故。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和无证上岗、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和包而不管、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出重拳下手,坚决严肃惩处以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强化工贸企业隐患整治。重点检查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以仓储经营为主的企业(场所),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评估、仓储物品管理、“三合一”场所管理、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库存清单七方面要求。对可能存在的盲区盲点进行排查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以仓储经营为主的企业(场所)进行抽查,对重点单位要组织“回头看”和暗查、夜查,牢易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大型仓库。对发现的隐患立即责令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停产关闭。(责任部门:社会安全管理办公室

(三)消防安全整治攻坚行动。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一区策”治理督办。紧盯高层建筑、“多合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宾馆饭店、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以及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森林火灾等突出风险,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问题。要针对不同重点场所制定差异化检查清单,明确检查计划,确保排查整治期间全部完成。(责任部门:社会安全管理办公室)

(四)交通运输安全整治攻坚行动。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深入推进“两客一危一货”以及“百吨王”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大吨小标”、违法人等行为,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型拖拉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等行为,加强车辆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等检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责任部门:社会安全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局)

(五)城市建设安全整治攻坚行动。加强既有建筑改扩建结构安全隐患排,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养老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聚焦“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建设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专项治理,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并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体系,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加大对项目起重机械、架设设施的安装(拆卸)和验收活动的检查,严安拆单位资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运维安全隐患排,全面开展城市井盖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井盖设施信息管理档案。开展城市供水、供电、燃气、供热外露管道隐患检。加强自来水厂设施和供水管网的安全巡视。加强对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安全检查。加大对重点线路、变电站、配电室等设施设备巡查力度。对燃气供气设施持续开展隐患排治理工作,重点对农村煤改气供气设施、调压站、供气站等燃气场站的设施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责任部门:城镇建设办公室、城镇管理办公室)

(六)工业园区安全整治攻坚行动。结合园区内企业类型,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教训,有针对性的开展涉爆粉尘、液氨制冷、建设施工、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实行挂牌督办、督促整改等措施,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着力深化冶金有色等产业聚集区的安全管理,重点强化深井铸造等重点领域执法检。突出加强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管理,深刻吸取近年来仓储物流企业发生的事故教训,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氨制冷剂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储存仓库,及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检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任部门:园区开发建设办公室、社会安全管理办公室)

(七)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攻坚行动。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通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专项排查APP,排查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环境风险。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精炼石油产品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等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超过10吨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照企业申报材料,检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对危险废物申报信息与实际不符、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不达标企业,依法进行整顿治理对危险废物去向不明、涉及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严厉打击。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行为。以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责任部门:城镇管理办公室)

(八)油气长输管道安全整治攻坚行动。开展油气长输管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打击破坏损害油气长输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钻乱挖等问题,从严从重打击先清后占、盲目施工、打孔盗油等破坏损害油气长输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乱建乱挖乱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油气长输管道安全平稳运行。深入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督检。严格落实油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全面检查管道企业持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基层岗位人员培训考核,不断加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按照规定实行挂牌督办,并组织专家组加强督促、指导、检和验收,确保隐患整治工作到位。(责任部门:社会安全管理办公室)

(九)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攻坚行动。突出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推进电梯安全、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车载气瓶充装单位及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充装单位严格行国家有关充装的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全面落实充装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以学校及幼儿园、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疗卫生机构、车站、危险化学品企业、仓储物流企业为重点,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排查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配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及落实、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情况。重点整治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超期未检、未定期维护保养或进行自行检查、未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持过期证件、假证作业等问题(责任部门:社会安全管理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十)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要加大力度清理拆除占压地下管线的违法建(构)筑物,并清查、登记废弃和“无主”管线,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管线要及时处置,消灭危险源,其余废弃管线应在道路新(改、扩)建时以拆除。管线权属单位要加强城市窨井盖管理,落实维护和管理责任,避免窨井伤人等事故发生开展影响城市地下管线的第三方工程项目专项排查。加大第三方破坏事故问责和处罚力度,对盲目施工,擅自施工导致外力损毁城市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的,承担管线及附属设施抢险维修费用和由此造成的直接接损失,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进行联合惩戒。(牵头部门:城镇管理办公室、城镇建设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从严从实执法。要严格落实“四铁”“六必”,采用计划检查、随机抽、暗查暗访、突击夜查和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对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决杜绝监管执法中的“好人主义”。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实行重点跟踪指导服务,确保整治工作实效。

(二)严格问效问责。加强对本行业领城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职责任务履行不得力,重大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攻坚行动牵头单位之间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信息沟通,强化协同联动,做到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加强对集中攻坚行动的跟踪服务,及时掌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并收集好的经验做法,分别于6月28日、7月28日前向社会安全管理办公室报送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及工作总结。每周二下午16时前报送《“防风险、遏事故、保平安、迎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周报表》。(电子邮箱:ztzaqb@tjbh.gov.cn,联系电话:63278128)

附件:防风险、遏事故、保平安、迎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周报表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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