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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调整中塘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索引号: 49-6792-2019-00005
发布机构: 中塘镇
文  号: 津滨中政发〔2019〕16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文日期: 2020-09-10
发文日期: 2019-09-20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调整中塘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

  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对中塘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及分工进行相应调整,按照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总体要求,开展好各项安全工作,以“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一定要处理”为工作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专职专责、企业全责”的责任体系,真正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力确保全镇安全形势良好发展。

   一、主要目标

  1、实现全年各类事故预控目标。预防和不发生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各类事故控制在分解预控目标以内。

  2、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加大部门监管责任、村属地管辖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力度,明确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形成有效的网格化安全生产监管格局。

  3、实现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目标。逐步完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在危险化学品、涉尘涉爆、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4、实现各类隐患排查整治目标。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分类分级监管和重大隐患公告制度,按区、镇、村三级网格化梳理重大安全隐患并跟踪安全隐患的治理情况。

  二、安委会组成名单

  主      任:耿庆辉  党委副书记 镇长

  副  主  任:杨广亮  党委副书记

  丁  斌  天津滨海中塘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二级调研员

  刘海英  党委副书记

  王艳海  中塘派出所所长

  高杰明  栖凤派出所所长

  鲍海涛  党委委员 副镇长

  窦洪秀  党委委员 副镇长

  曹俊义  党委委员 宣传委员

  刘  杰   副镇长

  袁  玮   副镇长

  张超才   副镇长

  委     员: 李  源   党政综合办公室

  张秀兰   党建工作办公室

  杨跃清   经济发展办公室

  王志强   城镇建设办公室

  孙巨震   城镇管理办公室

  汪  伟   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

  张振伟   社会事业管理办公室

  魏  强   社会安全管理办公室

  孙华凯   园区开发办公室

  高  艳   园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24个村委会主任:刘培君(大安村)于利(十九倾)高学利(西正河)吴宝成(薛卫台)刘世平(张港子)石艳河(黄房子)许金才(万家码头)郑飞龙(中塘村)金贵年(渔业村)冯建有(小国庄)赵宝兰(北台村)王春盛(南台)崔树林(新房子)刘云华(朝宗桥)赵洪利(常流庄)张超才(刘塘庄)郭洪春(东河筒)马文龙(西河筒)李宝森(赵连庄)李庆怀(杨柳庄)郭成锁(马圈)孙凤彪(西闸)刘均玥(甜水井)庞宝良(试验场) 社会安全管理办公室成员

  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鲍海涛  党委委员  副镇长

  成     员:24个村安全负责人: 程俊智 (万家码头村)万家码头村  赵明玉(西河筒村)姚家驹(试验场村)郭庆海 (马圈村) 王德胜 (潮宗桥村) 王宝华(杨柳庄村) 何玉祥(刘塘庄村)赵云新(东河筒) 张万忠 (张港子村) 刘学利(新房子村)张国胜(大安村)靳国良(西闸村)苏又华(常流庄村)刘德亮(十九顷村)孙宝江(黄房子村) 刘经明 (西正河)薛崇孝(薛卫台)王富军 (南台村)杨焕起(渔业村) 张恩杰(赵连庄)李洪战(甜水井)张长河(北台村)韩月龙(中塘村) 白玉柱 (小国庄)

  三、职责分工

  (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科室应做好各自行业领域、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及中塘安委会作出的安全生产有关决定和工作部署,认真研究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健全各自行业领域、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组织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四)组织开展各自行业领域、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做好台账记录,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档案,督促有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制定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并组织督促有关主体责任单位具体落实并整改到位。

  (六)在各自行业领域、业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协助配合并参与有关事故的查处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责。

  四、村民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培养全体村民“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风尚。

  (二)建立健全村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台帐,加强安全隐患源头的调查摸底要建档立卡并随时了解变动情况,及时登记上报。

  (三)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和季度工作计划,并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予以落实。

  (四)建立健全防范安全事故会议制度、值班制度、定期检查巡查制度、事故隐患整改与跟踪督查制度、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将每项工作执行情况做好记录。

  (五)定期对本村危险场所、危险设施设备进行研究,逐项检查,并明确有监控责任人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危险场所、危险设施设备安全档案且有安全现状及其监控情况记录。危险场所和危险设施设备包括: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危险道路、公众聚集场所(学校、老年活动室等)、危险水库、渡口、建筑工地、锅炉房、变压器、年久架空线路、可能遭遇洪水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

  (六)定期召开村民组长会和村民大会,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布置安全防范工作,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的危害,灌输正确的生存价值观,提高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的意识。

  (七)每月对辖区进行一次非法生产(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摸排,并及时向镇安委办反馈信息,积极配合各主管部门打击非法生产,消除不安全隐患。

  (八)对已打击处理的非法生产户定期进行跟踪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九)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协助配合并参与有关事故的查处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责任落实。各村、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塘镇安委会关于各行业领域的责任分工,开展安全监管工作,结合分管的企事业单位和场所,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监管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开展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中塘镇安委会将报请镇纪委和上级纪检部门进行问责处理,并追究渎职人员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二)突出重点,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各村、各部门要根据上级政府和镇安委会的要求,定期对所分管的企事业单位和场所开展安全大排查和经常性的安全巡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要重点加强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突出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特别是突出高危行业、重大危险源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督促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较大隐患应在督促整改的同时,及时上报镇安委办和上级主管部门。

  (三)广泛发动,加强群防群治。各村、各部门要加强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同时也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主体意识,充分支持理解和配合中塘镇各级的安全监管工作。

  (四)完善检查记录,加强信息报送。安全检查记录是对各村、各部门安全生产月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上级事故调查处理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为此,各单位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应按要求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注意保存。各单位要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真整理和总结,每半年以书面总结形式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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