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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中塘镇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索引号: 100940-5337-2016-00004
发布机构: 中塘镇
文  号: 津滨中政发〔2016〕5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文日期: 2016-03-01
发文日期: 2016-03-05
有效性: 有效


中塘镇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加强我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决定组织全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检查目的

深刻吸取历年来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教训,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进一步督促检查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大隐患整改力度,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全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二、检查范围、时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镇A、B类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5月底。

(三)检查内容

根据《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滨海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实施方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6〕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

三、检查方式和分工

(一)企业自查(3月1日-4月12日)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本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深入查找企业存在的深层次安全隐患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限期整改。

(二)集中检查(4月13日-5月31日)

区安监局统一聘请中介机构到镇对辖区内A、B类危化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开展“驻场式”安全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开展检查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制定本单位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周密安排,排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要深挖细找、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落实责任,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二)广泛宣传,强化企业责任落实。加大对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指导企业深刻认识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认真自查,全面梳理企业隐患。各企业要按照要求对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梳理检查发现的隐患,核实完善企业“一企一档”资料,建立企业安全档案,于3月30日前将企业自查情况(后附自查表)报镇安监办加盖公章。

附件: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检查重点要素表

2.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检查重点要素表

(此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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