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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中塘镇开展液化气钢瓶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00940-5337-2016-00003
发布机构: 中塘镇
文  号: 津滨中政发〔2016〕4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文日期: 2016-01-18
发文日期: 2016-01-19
有效性: 有效


中塘镇开展液化气钢瓶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塘镇液化气钢瓶安全管理,落实《滨海新区液化气钢瓶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滨安办发【2016】1号文件要求,经镇领导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3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液化气钢瓶安全治理专项行动,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进一步落实市、区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以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及人员伤亡为目标,彻底治理液化气钢瓶充装、使用、储存的安全隐患,使全镇液化气钢瓶安全管理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中塘镇安全稳定。
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
(一)液化气钢瓶充装、储存、销售等站点,液化气钢瓶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
(二)使用液化气的居民住宅、建筑工地、流动商贩及学校、宾馆、饭店、食堂等各类场所。
重点打击液化气非法充装、违法销售瓶装液化气、利用气瓶相互灌液化气,钢瓶超期未检、使用不合格钢瓶、违法存放钢瓶、违法使用50公斤液化气钢瓶、液化气掺杂使假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为加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中塘镇液化气钢瓶安全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组  长:耿庆辉    镇长
副组长:鲍海涛    副镇长
成  员:全体安委会成员、各村委会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安监办,负责日常液化气钢瓶检查、汇总工作。联系电话:63272388
四、专项整治工作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月20日至1月30日)。
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分组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检查工作,各村、安监办要充分利用广播、横幅、宣传栏、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
2、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2月1日至2月15日)。
各村委会通知辖区内的液化石油气经销点、餐饮使用点、储存点和气站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钢瓶是否有检测,是否使用超量、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善,是否持有效证件经营等,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2月16日至2016年3月10日)。
由各单位、村委会对辖区内液化气钢瓶销售点、餐饮使用点、充装点和液化石油气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整改不到位的气站、销售点、使用点和充装点,汇总后报镇安监办。
4、巩固验收阶段(2016年3月11日至3月25日)
由安监办开展液化气钢瓶安全治理专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汇总情况报区安监办。分析、研究、查找不足之处,做好辖区内安全管理工作。
五、工作任务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全镇液化气钢瓶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一项长期工作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有效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气氛。
各相关部门要在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结合实际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液化气钢瓶相关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知晓的社会氛围,提升人民群众使用液化气钢瓶的安全意识和知识,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做到持证上岗。
(三)强化监管
各安委会成员、各村要把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对违规充装、销售、收购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严厉查处,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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