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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中塘镇夏季消防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100940-5279-2015-00004
发布机构: 中塘镇
文  号: 津滨中政发〔2015〕15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
成文日期: 2015-07-23
发文日期: 2015-07-23
有效性: 有效


中塘镇夏季消防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塘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中塘镇实际,决定自2015年7月初至9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工作责任、消防安全宣传、公共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夏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镇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镇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夏季消防检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长:耿庆辉    镇长

副组长:鲍海涛    副镇长  

 员:胡秀杰    派出所所长

       徐学成    安监办主任

魏  强    安监办副主任

周少国    企管办主任

王忠然    教委办主任

郝秀慧    文化站主任

        张明山    司法所所长

          邵远志    中塘卫生院院长

王志强    综治办主任

何广友    村镇办主任

彭仲新    民政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挥调度专项治理工作,定期收集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学成同志担任。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重点企业。以各类汽车加油加气站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仓库;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氧气、乙炔厂站等石油化工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专职消防队建设,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等情况,对企业开展经常性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火灾防范措施的落实和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

2.重点场所。一是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医院、诊所,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二是政府挂牌督办尚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隐患,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隐患,还要重点检查其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对历次排查发现的,特别是在政府消防工作考核中指出的问题,重点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落实。

3.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整治,拆除彩钢板违法建筑、违规企业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单位、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4.楼体户外广告牌。主要检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所在建筑物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防排烟和灭火应急救援的楼体户外广告牌,自然排烟设施是否被违规封闭、遮挡,自然排烟口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推动人员密集场所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1.消防宣传“五进”。主要检查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交通、运管等行业在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场所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提示等情况。

2.消防宣传。利用挂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和流动广播车等对消防安全常识和业务指导信息进行宣传,重大安保活动及节庆要向“目标人群”宣传消防安全。

四、严格惩处消防违法行为

(一)对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营业的,及时汇报消防部门,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二)对单位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三)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四)对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或者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予以临时查封。

(五)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六)对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七)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八)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一律予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案。

(九)所有建筑工地用于搭设宿舍、办公用房的临时活动板房,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

五、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前)。各村、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要充分利用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统一领导,联合安监站、工商所、文化站、交通安全和村镇办、民政办、派出所等行业部门,对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等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及时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底前)。各村、各相关部门对夏季消防检查活动情况进行分析,统一组织考核,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迅速将思想、行动统一到政府的重大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全力以赴,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提请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同时,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落实责任,严格督导。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确保任务人人上肩,责任人人入脑。各村、各相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通过挂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和流动广播车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严格奖惩,务求实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村、各相关部门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与各单位年终考评和绩效考核挂钩,严格奖惩,推动工作的落地见效。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及时进行通报表扬,并在活动结束后进行表彰。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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