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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中塘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100940-5279-2015-00007
发布机构: 中塘镇
文  号: 津滨中政发〔2015〕23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应急工作
成文日期: 2015-07-07
发文日期: 2015-07-07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中塘镇气象灾害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单位(科室)、各辖区商户:
按照津滨气指办函[2015]2号《天津市滨海新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报送管委会、街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部门保障方案函》精神,为建立健全统一高效、规范有序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全面提高中塘镇防御气象灾害的综合指挥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生产、生活次序,制定本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滨海新区中塘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统一高效、规范有序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全面提高中塘镇防御气象灾害的综合指挥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制定本预案。
(二) 编制依据
依据《天津市气象条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6号)、《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4〕22号)、《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滨政发〔2014〕23号)、《天津市滨海新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津滨政办发〔2014〕112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气象灾害,是指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所造成的灾害。
本预案适用于滨海新区中塘镇辖区内对上述气象灾害的防范及应对,以及周边地区出现气象灾害有可能造成影响时的防范应对工作。
2.因气象因素引发水灾、旱灾、风灾、雪灾等灾害或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等事故后,其处置依据相关应急预案的规定由有关部门执行,气象信息服务则按本预案规定执行。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2.预防为主、科学高效
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早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依法规范、协调有序
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街道办事处、各居委会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形成整体合力,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4.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在街道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社区负责本辖区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和衍生、次生灾害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5.及时预警、社会响应
坚持社会响应的原则,通过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唤起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形成监测预警、信息编制、传播途径、防御指南、社会救助等社会响应运行机制。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中塘镇成立本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中塘镇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耿庆辉
副总指挥:刘炳元、韩国伟、付光伟、杨广亮、刘海英、鲍海涛、刘河义、窦洪秀、窦庄平、胡秀杰(中塘派出所所长)、高杰明(栖凤派出所所长)
成员:党办、纪检、政办、水利、武装部、农办、农服、企管办、民政办、安监办、计生办、村镇办、财政所、综治办、信访办、城管、劳动保障、中塘镇工业园区、教委办、中塘派出所、中塘医院、赵连庄卫生服务站、栖凤派出所负责人和各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滨海新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指示及任务部署;负责中塘镇气象灾害预防、预警与应对工作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研究决定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宣布启动中塘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下达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命令;督促、检查、指导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成员单位(科室)负责人:吴忠强、刘世霞、郭庆振、朱祥山、付光伟、周永利、高庆东、周绍国、彭忠新、徐学成、何广友、韩春、王志强、李汉周、吴克成、韩爱国、孙华凯、韩煜、王忠然、胡秀杰(中塘派出所)、王德顺(赵连庄卫生服务站)、绍志远(中塘卫生院)、任慧君、苑金忠、于利、刘世才、石艳河、刘世玉、薛从刚、许金才、任玉胜、郭成双、杨维起、高庆松、刘云华、刘恩俊、何凤东、乔润水、崔树林、田中华、冯洪润、王宝华、杨德普、孙凤生、李殿柱、金桂年
 主要职责:听从指挥部的指挥、协调,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准备,传达指挥部的命令,带领群众防灾、减灾、救灾。
(二)办事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中塘镇政府农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中塘镇农业办公室主任周永利担任。
成员:杨月清、陈越
主要职责:按照区里统一部署开展本辖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辖区危旧房屋、人群密集场所、市政公用设施等重要部位的监控,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检查督促落实气象灾害防范应对措施,以及因气象因素引发灾害事故的相关应急处置,承担中塘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Ⅰ级响应
滨海新区启动气象灾害应急Ⅰ级响应后,中塘镇根据实际确定启动中塘镇Ⅰ级应急响应。
应急Ⅰ级响应启动后,总指挥通知各副总指挥,做好应急准备,保持通讯畅通。
(二)Ⅱ级响应
滨海新区启动气象灾害应急Ⅱ级响应后,中塘镇根据实际确定启动中塘镇Ⅱ级应急响应。
应急Ⅱ级响应启动后,总指挥通知各副总指挥,应急分队各成员做好应急准备,保持通讯畅通。
(三)Ⅲ级响应
滨海新区启动气象灾害应急Ⅲ级响应后,中塘镇根据实际确定启动中塘镇Ⅲ级应急响应。
应急Ⅲ级响应启动后,总指挥通知各副总指挥,应急分队到达各自岗位,做好随时出动防灾、减灾、救灾准备。
四、后期处置
针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协助或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救济救灾、医疗卫生、电力交通等设施恢复、灾害保险、征用补偿等灾后工作,并开展灾情的调查、收集和评估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机制保障
中塘镇指挥部应积极参加区气象灾害指挥部组织的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会议,积极组织辖区内气象协理员或气象信息员参加区气象部门组织的气象信息员培训会议。
(二)应急队伍
按照中塘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以机关各科室及社区成立兼职、综合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确保重要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
建立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定期向志愿者传授应对气象灾害的知识和技能。通过培训和演练等多种方式提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应对各类气象灾害的能力。
学校、医院、车站、村、场馆等公共场所要明确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各居委会要设立一名气象信息员。气象信息员要及时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协助组织气象灾害应急和防范工作,报告气象灾害信息,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
(三)资金保障
中塘镇合理安排防灾救灾经费,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的专项资金20万元,并明确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确保气象灾害防御灾害工作顺利进行。
(四)物资保障
中塘镇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会同相关企业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定期开展物资装备的调查摸底,根据需要对物资装备储备进行调整,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
(五)通信保障
应急办要与通信企业积极配合,共同保证气象灾害抢险救灾的通信畅通。根据需要及时调动应急通信设施为气象灾害组织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六)法制保障
严格按照国家、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进一步强化本区关于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并严格依法实施。
六、培训及应急演练
中塘镇应急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培训规划,在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开展气象灾害应急专业培训。组织制定气象灾害应急培训年度计划,组织对街道办事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人预案、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等进行培训。
镇政府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加强气象灾害应急专项演练,专项演练每年至少组织1次。
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根据演练情况及时调整、修订本部门应急预案。
七、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中塘镇政府会同公共安全办制定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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