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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中塘镇关于推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急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100940-5265-2015-00002
发布机构: 中塘镇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应急工作
成文日期: 2015-03-11
发文日期: 2015-03-11
有效性: 有效


中塘镇关于推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急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

各村、各部门及相关单位:

为建立和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联动机制,及时、高效、公正、公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社会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滨海新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方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按照“政府主导、交警牵头、部门协作、属地管理”的原则,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依法共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为了确保联动机制有效实施,成立中塘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窦汝春   中塘镇镇长

副组长:鲍海涛   中塘镇副镇长

成  员:交通队、安监办、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民政办、财政所、综治办、各村及各单位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由安监办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和联络人名单附后。各村及各单位要按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细化内容,落实责任。

二、工作职责

(一)镇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镇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全镇复杂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置和善后调处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处置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群闹群访事件,防止堵路拦车扣车,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及时对因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不当引发的各类事件进行调查和总结,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整改意见。

(二)各村及各单位工作职责。道路交通事故应急联动机制主要适用于死亡事故和疑难复杂案件,并分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和善后处理两个部分进行编制。

1、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理联动单位

由安监办、派出所、镇卫生院、民政办、交通事故发生地村委会组成,其工作职责为:

(1)安监办:接到交警部门通报后,立即派员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负责做好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亲属的思想稳定工作,并及时通知村委会派员协助交警调查了解受害人员及其家族、社会情况和经济状况,及时掌握受害人及其家庭成员思想动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做到早介入、早引导、早处置,防止拦路扣车、扣人和群体闹事、上访事件发生。对发生拦路堵车、袭警、哄抢财物、阻止干扰现场处置等事件,要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劝返撤离现场。

(2)派出所:在辖区内接到报警后,及时赶赴交通事故现场,配合交警大队救护伤员、保护现场、维护秩序、控制肇事人,依法制止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3)镇卫生院:接到报警后,及时赶赴现场救助伤员,不得因抢救费不到位而延误救治。

(4)民政办:负责督促殡仪馆配齐工作人员和车辆,及时拉运交通事故死亡人员到殡仪馆存放,不发生因尸体拉运不及时耽误交通事故现场清理及其它影响稳定事件发生。

(5)村委会:接到综治办通知后,迅速安排人员到现场,在现场乡政府干部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情况明、人员熟等优势,做好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抚慰工作,引导其依法处理交通事故,防止各类违法行为和不稳定事件发生。

2、道路交通事故善后处理联动单位

由综治办、派出所、镇卫生院、民政所、司法所、财政所、交通事故发生地村委会组成,其工作职责为:

(1)综治办:在交通事故善后处理即损害赔偿调解中,安排乡(镇)分管领导、司法所干部及督促村委会干部参与调解,积极引导受害人家庭成员依法按程序处理善后事宜,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如发现群访群闹事件苗头,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主动介入,做好稳定工作,防止事态激化,做到矛盾不出村,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2)派出所:必要时提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场所,安排民警协助交警做好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及时掌握双方当事人思想动态,依法及时制止调解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对带头煽动组织闹事人员实行个别教育和警告,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

(3)镇卫生院:负责对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及时救治,不得因抢救费不到位而拖延抢救伤员,凡是保险公司开具垫付医疗费担保函的必须按照担保数额给予治疗。对治愈受伤人员及时安排出院,并作出医疗终结结论等工作,确保在受伤人员治疗期间不出现因医疗费用问题引发群访群闹和不稳定事件。

(4)民政办:负责督促殡葬馆凭派出所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火化尸体,对无名尸体和生活困难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免费用。

(5)司法所:负责参与死亡交通事故及疑难案件的调解工作,必要时给予法律帮助,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

(6)财政所:负责按照交警部门提供的救助报告,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垫付相关费用。

(7)村委会:按照综治办要求,安排村委会干部参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做好受害人员家庭成员思想稳定工作,引导其在法律框架内依法按程序处理善后事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及各单位要在联动机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各司其职,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确保联动机制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协作,创新机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好与否,直接影响到某一地方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因此,各村及各单位要改变过去在处理交通事故中由交警部门“单打独斗”的理念,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破解难题,不断创新。

(三)加强督导,落实奖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围绕推行联动机制工作重点,强化协作配合过程督查,及时将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书面报告领导小组,对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协助交警部门依法妥善处理交通事故的村及相关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并列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评先条件,对于工作不到位造成群访群闹事件的村及相关单位,取消本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评先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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