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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人民政府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jz24aa-0225-2013-00001
发布机构: 中塘镇
文  号: 津滨中政发〔2013〕2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
成文日期: 2013-01-30
发文日期: 2013-01-30
有效性: 有效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人民政府

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各有关单位:

  针对年终岁尾烟花爆竹燃放、经营、储存进入旺季的特点,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等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工作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全力消除烟花爆竹非法储存、销售、燃放行为等不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具体要实现以下目标:
   1、杜绝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经营、运输行为;
   2、全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安全规范经营;
   3、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范;
   4、烟花爆竹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整治工作方案的实施,决定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鲍海涛

副组长:徐学成  王志强

成  员:安监办  综治办   各村委会
   
三、整治步骤: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从2013年1月3日开始至2月9日结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1月3日—1月5日)

   1、进行工作部署,明确整治目标,层层落实责任;

   2、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1月5日—2月8日)

   1、对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进行实地核查。安监所审核和上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

   2、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重点是对构成治安、刑事处罚的非法行为依法及时查处,负责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罚没收缴物的销毁处置及其他相关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3、各村委会负责检查各自辖区是否存在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无证照和未经登记、擅自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检查不合格、劣质的烟花爆竹,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镇安监办。

   4、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检查非法占道、设摊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5、各单位、村(居)要做好有关方面的宣传工作,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各村(居)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巡查工作,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上报。

   6、镇安监办机动组开展全面巡查工作,负责对发现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上报、查处等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2月9日)

   主要是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切实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各责任片、区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书面形式于2月9日前上报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专门成立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鉴于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特殊性和艰巨性,各村、各部门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日常巡查工作,一旦发现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立即向有关职能部门举报并配合执法人员查处。

   2、落实责任,积极发挥基层监管的主渠道作用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非法活动以私制私藏烟花爆竹为主,具有一定的分散性和较大的隐蔽性。各村、各部门单位要重点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监管力量,真正把工作落实到实处。对非法经营活动比较活跃的重点村、重点地段,要开展经常性的重点排查,要通过落实驻村干部、村居干部、联络员等方式充分发挥村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3、加强宣传,切实提高公民烟花爆竹安全意识

   各村、各部门单位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要组织收集烟花爆竹有关安全知识,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组织、不参与、不默许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烟花爆竹产品合法标志(包括烟花爆竹专用封签、防伪码标签)的宣传力度,便于群众识别、选购合格产品;

   4、强化监督,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各村、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明确各自责任,切实加强监管,依法查处烟花爆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在专项整治期间,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村、各部门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和工作不实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对人员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发生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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