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庄镇综合执法大队对李勇柱焚烧秸秆一案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示 |
2023年03月08日小王庄镇环境办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在小王庄镇西树深村战备路北侧500米,总排干渠西侧有人实施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03月13日环境办将相关情况移交小王庄镇综合执法大队,小王庄镇综合执法大队于2023年03月13日立案调查并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取证,根据现场影像资料及调查询问笔录证明该行为是李勇柱所为,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依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经审批于2023年03月16日向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小执处决[2023]3号),依法给予1000元罚款处理,本机关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依规予以公示。
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03月20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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