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庄镇综合执法大队对刘光顺随意倾倒垃圾行为一案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示 |
2022年11月7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小王庄镇东抛庄村东侧道路有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现象,本单位于2022年11月7日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取证,根据现场影像资料及调查询问笔录证明该行为是刘光顺所为,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依据《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第六十五第三款的规定,经审批于2022年11月10日向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小执处决[2022]3号),依法给予300元罚款处理,本机关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依规予以公示。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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