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庄镇综合执法大队对王军车轮带泥污染道路行为一案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示 |
2022年11月4日执法队员巡查发现北抛庄村西侧道路有施工车辆车轮带泥污染道路,本单位于2022年11月4日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取证,根据现场影像资料及调查询问笔录证明该行为是王军所为,道路污染面积8平方米,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经审批于2022年11月10日向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小执处决[2022]4号),依法给予400元罚款处理,本机关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依规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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