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庄镇综合执法大队对侯玉琪占道经营行为做出 行政处罚决定的公示 |
执法队员巡查发现相对人侯玉琪在小王庄镇示范镇华芳园小区门口南侧从事占道经营活动,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于2022年10月27日向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小执简决[2022]0006号),责令现场整改并依法给予50元罚款处理,本机关按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依规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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