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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小王庄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方案
索引号: 12179-13706-2022-00009
发布机构: 小王庄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6-19
发文日期: 2022-01-20
有效性: 有效

小王庄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完善各项精神卫生工作保障措施,提升患者救治救助能力与水平。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显著减少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加强心理健康促进,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水平,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二)具体目标

1.将开展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建设工作纳入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内容。

2.镇相关部门对各村委会及北大港农场精神卫生工作每半年开展联合督导。

3.积极发挥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及村关爱帮扶小组作用,加强综合管理,开展多部门、多层次培训。

4.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保障水平,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神残疾康复等政策衔接与服务对接,发挥整合效应,使得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平均自付比例最终不超过 10%,确保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达到80%

5.确保有奖监护政策全面覆盖,全额保障,全面落实责任。积极探索通过综治平安保险等社会化方式提高保障能力水平。

6.积极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工作,患者报告患病率达到4‰。

7.多部门联合规范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流程,降低肇事肇祸案事件。

8.加强健教宣传,加强心理援助及危机干预建设,大众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70%,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

9.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提升心灵驿站和心理咨询室的心理健康服务水平,普遍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

二、具体措施

(一)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

1.在镇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落实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至少半年一次。(镇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

2.综合治理中心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工作要点”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各相关部门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主动开展工作。(镇综合治理中心牵头、公共服务办、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多部门联合督导。每半年对各村委会及大港农场开展联合督导,促进重点工作开展。(镇公共服务办、综合治理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4.积极发挥基层综合管理作用。公共服务办牵头成立由公共服务办、综合治理中心、派出所、财政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多部门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充分发挥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作用,认真落实辖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建设工作具体措施,建立例会制度,按季度召开例会。推动建立由村委会工作人员、综治网格员、社区民警、社区医生、残疾人专职委员等组成的社区关爱帮扶小组,充分发挥社区关爱帮扶小组作用,联合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随访、应急处置等工作。(镇公共服务办牵头,辖区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5.多部门、多层次培训常态化。建立精神卫生工作季度培训会制度,坚持开展多部门、多层次精神卫生工作培训,推进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开展(镇公共服务办、综合治理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完善各项保障措施

1.切实做好精神卫生经费保障。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将精神卫生工作列入本级财政经费预算。(镇财政办负责)

2.提高救治救助水平。整合残联、民政、卫生健康、劳动保障等部门的救治救助政策,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神残疾康复等政策有效衔接,实现医保、医疗救助费用及时结算,实行“一站式”救助服务,确保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平均自付比例最终不超过10%。提升药物救治水平,提高服药率和规律服药率,其中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达到80%

严格落实残联部门精神残疾人服药和住院救助政策,对持证精神残疾人日常服药自付的合规费用,按每人每年最高1500元给予补贴;对贫困持证精神残疾人用于治疗精神病住院合规费用,按每人每年最高1.5万元给予补贴(镇公共服务办民政组、劳动保障组、残联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有奖监护政策。镇综合治理中心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申领看护管理奖励办法,确保有奖监护政策全面覆盖,全额保障,全面落实责任。探索建立综治平安保险等社会化方式,提高保障能力水平。(镇综合治理中心牵头,公共服务办、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患者管理服务水平

1.提升患者报告患病率,发挥精神障碍患者综合服务管理小组作用,以村委会为单位,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落实天津市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提高各机构之间信息流转。建立多部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机制镇公共服务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综合治理中心、派出所、各村委会及北大港农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随访管理,确保患者管理率及规范管理率达到市级工作要求。精防人员应当综合评估患者病情、社会功能、家庭监护能力等情况,原则上要求当面随访患者本人;对于病情不稳定和失访患者,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与镇政府、村委会和公安部门共同进行个案管理服务;实施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分片包干,加强专业指导与免费复诊工作。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公共服务办、综合治理中心、派出所、各村委会配合)

3.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减少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出台肇事肇祸患者处置方案,明确责任,规范流程;设立专项资金解决送诊难问题;开展多部门联合培训、演练,提升实际工作能力。针对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患者进行部门间联合随访。镇派出所牵头,综合治理中心、公共服务办、财政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村委会及北大港农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心理健康服务水平

1.加强健康教育与宣传。制定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宣传队伍,开展各类日常健教活动;利用多种媒体途径、结合重大精神卫生宣传日开展大型健教宣传活动;制作并发放相关政策及疾病防治宣传资料。(镇公共服务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其他各相关部门配合)

2.开展心理健康专项行动。开展心理健康进基层、进单位等活动,确保大众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70%(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

3.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项目(心理守门人项目)。提升中小学老师的心理服务能力,通过互联网手段(心理守门人APP)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建立转介和心理救援的绿色通道,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筛查等工作。面向学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确保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镇教委牵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办配合)

4.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心灵驿站和村(居)心理咨询室的场地设施和心理服务团队建设,心灵驿站和村(居)心理咨询室100%建成并投入使用,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咨询服务,组织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切实提高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镇公共服务办牵头,其他各相关部门配合

三、组织实施

镇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精神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联席会议,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查村委会、农场和镇工作。

公共服务办、综合治理中心、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政办等部门负责全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督导检查制度。

各村根据工作职责,制定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及各村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及具体工作措施,合理分解建设任务,科学筹划建设工作。

四、督导与评估

公共服务办负责牵头制定辖区督导检查方案,根据工作情况,会同综合治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财政办等部门,每半年对辖区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多部门联合督导检查,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形成自评报告,并报镇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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