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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明白纸 ——返岗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 2020-02-23 17:21      来源: 小王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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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做好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企业的安全管控,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 在疫情防控关键阶段,如您从外地返回滨海新区,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主动报备

    抵达滨海后,尽快与所在工作单位和居(村)委会取得联系进行登记,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监测健康状况

    从离开出发地的时间开始连续14天,每天早晚两次测体温;减少外出活动,尤其是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单独居住或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尽量减少与家人的密切接触。

    三、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的可疑症状

    1.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2.就医途中应注意:患者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型口罩,尽量远离其他人(至少1米);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路上打开车窗;随时保持手卫生;若路途中污染了交通工具,请用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消毒剂,对所有被污染的物体表面消毒。

    四、尽量减少外出

    不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不去人员密集的封闭的公共场所。

    五、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合理膳食,不吃野生动物,生熟分开,适量运动,充分休息。咳嗽、打喷嚏时捂住口鼻,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

    六、如果接到通知成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按照通知者的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做好洗手、通风、防护和消毒措施。

    七、当您面对疫情,感到恐慌和焦虑,已经影响您的生活,请拨打天津市心理援助热线:022-88188858进行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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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重点场所防护要点

    一、办公场所防护要点

    1. 保持环境及办公场所的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对电梯间等人员密度大的地方在没有人的时间段进行消毒,通风后再使用。保持办公场所内空气流通,加强开窗通风每日2-3次,保证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定期清洗空调滤网。

    2. 在公共活动区域佩戴口罩,不能确定工作环境安全时佩戴口罩。

    3.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定期清洗和消毒,如门把手、电梯按钮、楼梯扶手、公共电话等

    4.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5.职工在岗和工余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不扎堆聊天。

    6.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办公和生产组织等各项活动,尽量减少和缩短会议时间,限制参会人数,自带杯具,佩戴口罩,参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会议期间注意开窗通风,会议结束后对话筒、桌面等公共用品进行消毒。

    7.洗手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空气流通,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相关负责人员应增加卫生间的巡查频次,视情况增加消毒次数。

    8.能走楼梯不坐电梯, 尽量减少乘坐厢式电梯,乘坐电梯时控制人员密度,应佩戴口罩。

    二、食堂防护要点

    建议买饭回办公室或宿舍进餐,如必须在食堂进餐,可采用分餐制,就餐人员可分时间段就餐,进餐时保持一定距离,用餐应同向就座,不扎堆、不聊天。食堂按食品卫生要求进行规范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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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通感冒、流感和新冠肺炎的区别

    1.什么是感冒?

    一般指人在着凉、劳累等因素引起的以鼻咽部上呼吸道症状为主要表现的疾病。

    症状主要是鼻塞、流涕、打喷嚏,无明显发热,体力、食欲无明显影响,无明显头痛、关节痛、周身不适等症状。感冒的人一般上呼吸道症状很重,但全身表现较轻,一般没有危险。

    2.什么是流感?

    由流感病毒感染引起的呼吸道疾病,不仅是上呼吸道问题,还会引起下呼吸道感染,也就是肺炎。流感常在冬春季流行,有甲型流感和乙型流感。

    症状:流感病人发病急,症状严重,全身症状多,会发热,可能一两天内体温上升到39度以上,头痛、肌肉乏力、食欲下降等症状明显。对于老人、孩子、肥胖人士、孕妇或有基础病的人群,流感可致非常严重的重症肺炎,甚至导致死亡。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有何症状?

    无症状带毒者:感染之后不发病,仅在呼吸道中检测到病毒,所以要求从疫情发生地回来的市民要主动报告,自我隔离。

    轻症患者:仅有一点发热、咳嗽、畏寒及身体不适。

    普通型病例:具有发热、呼吸道等症状,影像学可见肺炎表现。

    重症患者:早期症状尤其是前三五天为发热、咳嗽及逐渐加重的乏力,一周后病情逐渐加重,发展到肺炎,甚至重症肺炎。重症病人会出现呼吸加快、呼吸衰竭、多脏器损害等情况,进一步加重的话可能需呼吸机支持或生命支持系统的支持,可能会导致死亡。典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病情有一个逐步加重的过程。到了第二周,病情往往最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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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洗手


    在餐前便后、外出回来、接触垃圾、抚摸动物后,咳嗽、打喷嚏后要记得洗手。洗手时,要注意用流动的水和使用肥皂(皂液)洗手,揉搓的时间不少于20秒。为了方便记忆,揉搓步骤简单归纳为七字口诀:“内→外→夹→弓→大→立→腕”。

    与“新冠”相关的法律知识解读

    1.国家卫健委发布了2020年第1号公告,明确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2.《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因为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按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第七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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