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太平镇> 政务公开> 最新文件

太平镇人民政府对李圣实施的运输车辆所载物沿途泄漏行为一案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9-19 17:23      来源: 太平镇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巡查发现相对人李圣在滨海新区太平镇太平村太沙公路的东南方向25.73米处,实施的驾驶运输车辆所载物沿途泄漏6平方米污水行为一案,本单位于2023年9月6日积极组织开展调查,根据现场调查证明相对人实施驾驶运输车辆所载物沿途泄漏行为属实,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32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本机关根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32条第2款之规定,于2023年09月18日向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太执处决[2023]5号),依法给予300元罚款处理,本机关按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依规予以公示。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9日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