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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人民政府对刘淑海实施的烧荒案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3-27 09:03      来源: 太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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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巡查发现相对人刘淑海在港中公路与通达源公司交口西北侧大村地内上坟,引燃周边枯草造成大面积烧荒案,本单位于2023年3月20日积极组织开展调查,根据现场调查证明相对人实施的露天焚烧枯草行为属实,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根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于2023年3月21日向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太执处决[2023]3号),依法给予2000元罚款处理,本机关按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依规予以公示。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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