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附件12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机构人员基本情况
太平镇人民政府隶属于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承担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的职责,负责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的管理职能。内设16个职能处室。
二、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9727.08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16.0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727.08万元。
部门支出预算 9727.08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3645.0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59.1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教育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校车补助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09.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太平史话编写;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意外险及退伍兵慰问;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5.6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计生服务站支出;节能环保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095.4万元,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农林水支出1267.6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村级建设;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700万元,主要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及镇域内安全检查支出。
本部门2018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42万元,包括办公费860万元、印刷费 20 万元、咨询费50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5万元、接待费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维修(护)费1267万元;政府采购预算100万元,具体项目是办公设备购置10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0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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