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国电电力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拟在滨海新区津岐公路西侧东风大桥以北的大港电厂内建设“国电电力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该项目新建2×660MW超超临界参数燃煤机组,替代大港电厂一期、二期即将寿命到期的燃煤机组,并替代相应热负荷。项目用海水作为机组凝汽冷凝和辅机冷却介质,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脱硫废水处理等环保设施。项目年发电量59.4×108kWh,采暖供热面积2808万m2,年供热量1537.857×104GJ。《国电电力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并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ukkQadzJD0Z9LMRO13hwQ,提取码:ckvs,公众可自行查阅;公众如需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建设单位,前往现场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单位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可自行下载。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进行填写,在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供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进行回访。我方承诺,未经本人允许,您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我方承诺,未经本人允许,您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发电厂内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526679238 电子邮件:17013713@ceic.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时间国际A座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8518292330 电子邮箱:574339687@qq.com
说明:以上公布的个人联系方式已征得本人同意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