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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印发《海滨街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57-10081-2020-00001
发布机构: 海滨街
文  号: 津滨海发〔2020〕6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文日期: 2020-06-01
发文日期: 2020-06-03
有效性: 有效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全面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和应急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事故发生,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将《海滨街2020“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做好宣贯工作。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1日

(联系人:王合福;联系电话:63197708;邮箱hbjggaqb@tjbh.gov.cn)

海滨街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区安委会办公室 区应急局关于统筹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的通知》(津滨安办〔2020〕4号)要求,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在全街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等危险废物、仓储物流、油气长输管道以及特种设备等11个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20年我街“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一)组织“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于6月3日在街一楼会议室召开海滨街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视频会议,街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居及辖区重点企业参会。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街领导班子成员利用会议、培训等方式,学习贯彻习近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学促学作用,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安委会成员单位及企业负责人利用网站平台自主学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防灾减灾业务知识,通过领导干部及企业负责人带头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安排线上线下专题培训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组织“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等活动。活动月期间,区安委会办公室将聘请高校教授、特聘专家依托新媒体直播平台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网络培训,内容包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救援管理知识、消防安全管理知识等。街安委办将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各村居安全专干、重点企业负责人观看学习。紧紧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利用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辅导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交流心得体会,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四)开展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6月16日,组织街安全监管人员、重点企业负责人观看市安委会办公室在新媒体平台开展的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直播走进生产厂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介绍安全生产举措,同时组织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移动场馆体验线上直播,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二是组织观看市安委会办公室在新区中新生态城安全体验场馆举办线上“公众开放日”活动。做好活动的推广发动工作,扩大公众参与度。各村居、各相关企业要利用各类媒体、网站、手机应用程序等,参与直播互动、网上展厅360°全景示范展示、线上安全体验、H5安全互动游戏等活动。

(五)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组织街安全监管人员、各村居、重点企业负责人在线观看区安委会办公室开展的身边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培训网络直播,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及违法行为剖析,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宣传活动。一是紧密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通过在主流媒体、重点网站等新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查找身边隐患”等专题活动。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专项行动,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广泛发动企业员工,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广泛发动各社区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村)民,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

(六)推进“五进”工作。按照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的相关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重点围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等,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农事活动、返城复工农民工和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安全提示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重点围绕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组织“安全志愿者行动”为重点,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重点围绕开学学校、复课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重点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线上互助等,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促进企业依法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

(七)开展全媒介线上线下宣传活动。以隐患排查和安全科普为重点开展线上线下宣传。一是利用企业和社区宣传栏、建筑围挡、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各类户内外显示屏宣传播放安全提示和安全常识,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二是要广泛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安全生产月主题以及安全生产、应急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安全生产常识,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八)积极组织参与国家、市级安全生产宣传系列活动。组织辖区、行业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及本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国家举办的知识竞赛(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我是安全明白人”话题(抖音平台)、“身边的安全谣言”话题(新浪平台)以及各项市级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九)配合区局做好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

三、“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

将紧紧围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及时报道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办法措施、整改成效。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发挥12350举报投诉热线、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及时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一项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相关部门、各村居、各企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部门、各村居、各相关企业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利用村居、企业、广场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各相关部门、各村居、各相关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专题行”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打造出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特色和品牌。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各相关部门、各村居、各相关企业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及时给街道安委办报送活动信息,提供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于6月28日前报送活动综合情况及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活动情况可随时报送。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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