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海滨街> 政务公开> 最新文件

关于开展社区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5-13 13:23      来源: 海滨街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开展社区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村居、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领导批示要求,严防社区“小火亡人”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的召开、打赢“双战”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按照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津滨消安办〔2020〕11号),经街领导同意,自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街范围开展社区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行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全国、天津市和滨海新区安全生产会议部署和各级领导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为人民服务”初心,坚持群防群治、综合治理。聚焦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电气火灾隐患突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群租房和沿街商铺管理风险突出等问题,以“掌握存量、消除总量、不增新量”为原则,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创新社会基层消防治理手段,建立完善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一般火灾,最大限度地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是“万栋住宅”消防隐患集中整治。

    1.充分发动社区微型消防站、综合执法大队和网格员、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加强对辖区居民小区及其沿街商铺的全面排查,重点查纠占用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故障停用、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等问题,严格执法惩戒,倒逼隐患整改。同时严防“群租房”“三合一”问题反弹。(责任部门:各村居、综合执法大队、网格中心)

    2.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消防管理,及时清理管道井、线缆井内杂物,消除消防设施故障,确保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责任部门:社区建设办公室)

    二是“百个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

    1.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将消防设施、电气线路同步纳入提升改造内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合理规划停车位,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场所,规范消防车道和电动自行车存放管理。(责任部门:社区建设办公室)

    2.推动电力企业协助各社区开展电力线路设施排查工作,重点检查电表箱、配电箱及线路电缆等配电设施隐患问题。(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公室)

    3.加强燃气管线、设备的安全检查,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4.在辖区内全面开展居民住宅和村民自建房公共区域集中清理工作,确保电力线路设施远离周围可燃物,严防线路打火引发火灾。(责任部门:各村居)

    三是“千块大屏”消防安全主题宣传。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媒介,广泛开展社区、“九小场所”火灾事故警示性宣传,普及家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安全常识、电动车火灾防范知识和火灾现场逃生自救技能。依托广播和公共电子屏密集播放社区消防安全提示滚动字幕和公益广告;通过社区工作微信群、业主群及时发布消防提示,打造消防安全的“移动宣传站”;依托各居民小区疫情检查点发放家庭消防安全宣传资料,联合物业服务企业在社区宣传栏或其他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海报,切实营造浓厚氛围。(责任部门:各村居、党建办公室)

    四是“亲民消防”弱势群体入户走访。

    1.将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纳入防控视线,组织全面摸排,准确掌握实情,全面落实弱势群体登记、走访制度,实行动态监管服务,把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服务工作落到实处。(责任部门:各村居、公共服务办公室)

    2.联合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亲民消防 爱民消防”走访活动,在为弱势群体送去关爱的同时,灵活普及消防常识,查看其居住环境是否存在明显火患,积极引导民众自觉规范消防安全行为,提升自防自救能力。(责任部门:各村居)

    五是“微型消防站”区域联防培训指导。

    充分发挥物业公司力量资源,完善各村居微型消防站建设,配齐队员及应急装备器材,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切实发挥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和应急处置作用。(责任部门:各村居、公共安全办公室; 参与部门:各物业公司)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层层部署发动。一是各村居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深入研判辖区消防安全现状,聚焦突出问题,采取务实举措。二是相关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消防监管责任。三是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规范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二)全面排查,深查彻改火患。各村居和相关部门要强化工作协同配合,深入各居民小区、沿街商铺等“九小”场所细致开展检查排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和物业公司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按期复查、直至消除,切实做到“检查一处、整改一处、清零一处”。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上报街公共安全办、当地派出所或大港消防支队。同时,注重形成长效机制,落实常态化管控,严防隐患问题反弹。

    (三)及时跟踪,加强信息上报。行动期间,各村居和相关部门每周四上午12点前上报《社区火灾防控工作统计表》(附件1);6月26日,上报工作总结。

    附件1:《社区火灾防控工作统计表》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12日

    (联系人:陈晨 电话:63367052

    ;邮箱:hbjggaqb@tjbh.gov.cn )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