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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滨街2019年部门预算及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9-02-15 14:44      来源: 海滨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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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机构人员基本情况

    (一)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区人民政府的授权,对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社会治理、社区服务和监督检查职责。

    3.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管理辖区各项社会事务,为辖区各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4.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社区物业管理、安全生产监督和食品、药品、农产品安全监督等工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和生态环境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防空、防火、防汛、防旱、防震、住房改造、居民迁移等工作;做好应急和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5.负责街道经济管理工作,拟定经济发展规划,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

    6.负责辖区综治维稳及信访工作;做好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和卫生等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单位和居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8.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就失业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及争议调处和残疾人等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实施工作;整合社区资源,加强村(居)服务设施的基础建设。

    9.实施社区管理,促进社区建设,指导、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工作,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

    10.负责财政预决算和收支管理,配合税务部门组织完成各项税收。

    11.做好民族、宗教、侨务等工作。

    12.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一级预算单位的行政部门3个部门及4个事业部门。

    海滨街内设 10个职能处室,下辖 1 个预算单位。

    (三)机构人员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242人,其中:在职人员 186人,退休人员56 人。

    二、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13474 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 5100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1347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部门支出预算13474 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 110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018.75万元,主要用于 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公共安全支出 590.50 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综治及安监生产等公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及项目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及;节能环保支出17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559.0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及项目支出;农林水支出2337.4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及项目支出;交通运输支出513.3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114.9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支出;

    本部门2019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6820.09万元,包括办公费1452.75万元、维修费39 万元、会议费8万元、培训费20万元、公务招待费2万元、劳务费12万元、工会经费60万元、福利费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008.34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海滨街各单位共有车辆 8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2 辆。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700 万元,主要项目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办公设备购置项目 200 万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创文、拆违、扶持中小企业建设等 50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四)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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