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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大港管委会环保办拟定的大港管委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和大港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3-20 00:00      来源: 大港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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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港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大港管委会环保办

    拟定的大港管委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

    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和大港2013年度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街镇、园区:

    大港管委会环保工作办公室拟定的《大港管委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和《大港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大港管委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

    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完成大港“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目标,强化各单位的减排工作职责,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天津市滨海新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和《滨海新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细则》(津滨政办函[2012]7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减排工作目标

    按时完成大港管委会与新区政府签定的“十二五减排目标责任书”中涉及的减排项目,达到区域内污染物增减平衡。顺利完成新区政府每年对大港管委会、承担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有关职能部门、重点企业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的综合评价和考核。

    2015年,大港区域化学需氧量(工业)和氨氮(工业)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457.73吨/年、71.93吨/年以内;二氧化硫(不含电力)和氮氧化物(不含电力、机动车)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2588.95吨/年、10257.91吨/年以内。

    二、组织领导

    大港管委会成立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环保办。管委会对本区域内污染减排负总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总量控制目标和重点减排项目按期完成。

    组长:戴文萃  大港工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单位:监察局、督查室、城乡一体办、经发局、统计局、建交大港分局、水务分局、财政局、工商大港分局、交警大港支队、环保市容市政局(环保办、园林市政办)、港西街、中塘镇、太平镇、开发区、石化园区和减排项目承担部门。

    三、责任分工

    环保办牵头负责减排日常工作以及减排项目年度计划进展情况的检查、督促等;加强现有电力企业、非电企业脱硫脱硝、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环保执法检查;对区域新建项目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总量控制和主要污染物增减平衡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新、改、扩建项目环保审批前,制定新增排放量替代方案,以减排项目实施完成作为试运行的必要前提,切实从源头控制新增排污量。

    经发局负责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印染、农药、氮肥、煤电、钢铁、水泥等项目,组织关停、淘汰生产规模小、物耗能耗高、污染排放量大、生产能力落后、不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设施及企业。

    统计局负责有效控制大港新增燃煤量及新增城镇常住人口,对关系到减排总量增量测算的GDP、人口、煤炭、规模化畜牧养殖等相关指标和数据,要与对口上级主管部门数据保持一致,确保环保部对大港减排新增量计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工商局、电力部门对淘汰关停的企业,依法落实断水、断电、吊销执照等强制措施。

    建交分局(水务分局)负责推进现有燃煤供热锅炉热电联产替代或改燃,落实《清水工程》和《再生水回用工程目标》,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2015年,所有建制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95%;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高脱氮能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70%,再生水回用率达到20%。

    交警支队配合市相关职能部门,2014年底前完成淘汰或治理黄标车任务。

    城乡一体办负责推进农村污染减排工作,按计划推进大港规模化养殖场减排治理项目的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固体废物和废水储存处理设施的比例达到85%以上,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确保实现减排效益。

    港西街、中塘镇、太平镇负责推进城镇及工业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建设,保障现有污水处理站的稳定达标运行所需经费。

    开发区、石化园区负责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并随企业规模逐步提升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能力。

    财政局加大对减排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按照《天津滨海新区区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奖励暂行办法》安排专项资金,并优先保障城镇污水处理厂等减排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经费。

    监察局、督查室依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负责监察和责任追究,对减排设施没有按计划完成和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各部门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责任,对各企业的考核,要与建设项目审批、专项治理资金、评优评先等挂钩,对减排责任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减排项目进行不定期督查。

    四、重点减排工程

    “十二五”期间,大港与新区政府签订的减排目标责任书中,主要减排项目为港东新城污水处理厂、嘉立荷第十四奶牛场、天津神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各企业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减排项目有大港电厂1至4号机组脱硝项目,中石化热电锅炉脱硫提效和中石化炼油部催化裂化尾气脱硫项目。各项目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见下表。


    重点减排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完成时限及要求

    项目承担

    单位

    监督单位

    职责

    1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大港发电厂1-4号机组脱硝

    2013年完成1、2机组脱硝,脱硝效率70%以上;2014年完成3、4号机组脱硝,脱硝效率70%以上;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大港发电厂

    大港环保办配合市局完成减排任务

    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热电部3、4、6、7、8、9、10炉高效脱硫

    2013年完成旁路封堵,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大港环保办配合市局完成减排任务

    3

    区域燃煤锅炉脱硫设施稳定运行

    2012年通过治理,锅炉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各锅炉使用单位

    大港环保办监督企业落实

    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炼油部130万吨/年蜡油催化裂化装置

    2014年综合脱硫效率达到7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大港环保办监督企业落实

    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小乙烯污水回用工程

    2013年完成污水回用工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大港环保办监督企业落实

    6

    港东新城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

    2014年建成处理能力1.2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年内污水负荷达到60%以上

    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市政公司负责管网建设,确保收水量;环保办负责督促企业落实建设进度

    7

    嘉立荷第十四奶牛场污染治理项目

    2015年完成雨污分流+干清粪+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天津市农垦集团

    大港城乡一体办督促企业落实

    8

    天津神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污染治理项目

    2015年完成雨污分流+干清粪+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天津神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大港城乡一体办督促企业落实

    大港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为顺利完成大港“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根据大港管委会与滨海新区政府签订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目标

    实现区域内污染物增减平衡。顺利完成新区政府每年对大港管委会减排目标及工作开展情况的综合评价和考核。

    2013年,大港区域化学需氧量(工业)和氨氮(工业)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457.73吨/年、71.93吨/年以内;二氧化硫(不含电力)和氮氧化物(不含电力、机动车)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2588.95吨/年、10257.91吨/年以内。

    二、增减平衡措施

    经发局牵头严格控制区域人口及煤炭消费增长量;城乡一体办牵头合理控制畜禽养殖规模,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新增量;环保办组织落实区域排放总量“增减平衡”要求,新改扩建项目环保审批前,制定新增排放量替代方案,落实对应减排项目,做到“增产不增污”;统计局牵头协调主要污染物新增量的主要参数:GDP增长率、新增人口数、新增煤炭消费总量、新增畜禽饲养量和水产养殖面积。

    三、保障减排项目完成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减排工程按时完成

    环保办紧密跟踪工程进度,定期现场督办。强化企业领导责任,充分认识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解决工程进展缓慢问题,确保减排工程按时完成。

    加快电力行业脱硝工程进度,主要是大港发电厂1#、2#机组脱硝工程,要求企业定期进行工程进度汇报,工程完成后确保设施稳定运行、并做好相关记录及稳定达标排放。

    推进港东新城污水处理厂建设,推动配套管网建设,争取早日实现减排效益。督促中石化天津石化分公司小乙烯污水回用项目建成投用。

    (二)加强减排治污设施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加强大港发电厂、石化热电厂、各集中供热锅炉脱硫除尘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力度,检查设施运行记录、铅封、脱硫药剂投放量、在线监测数据及故障申报情况,查阅相关资料,保证脱硫设施运转率和达标率。

    加强城市生活、工业村镇集中污水处理厂和2个工业园区、国控重点水污染源监督管理力度,检查治污设施运行记录、药剂投放量、污泥处置、在线监测数据及故障申报情况,查阅相关技术资料档案,确保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稳定达标运行,有力支撑总量减排任务完成。

    (三)加强协调沟通,定期督办

    定期召开推进减排工作调度会,各部门严格落实减排责任,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大港减排各项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各项污染减排任务。

    附件:表一:水污染物减排项目明细

             表二: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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