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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杨家泊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12179-13541-2024-00003
发布机构: 杨家泊镇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政府法治
成文日期: 2024-01-03
发文日期: 2024-03-18
有效性: 有效

杨家泊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杨家泊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津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科学有效防疫为前提,以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扎实推进杨家泊镇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治建设统筹协调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继续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动。党政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充分发挥党委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组织成立杨家泊镇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同时,明确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委会主任为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形成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抓的领导格局,严格依法开展工作。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全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各阶段工作。

(二)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镇从领导干部做起,落实好学法讲法制度,党委会、镇长办公会安排会前集体学法议程,重点学习《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中央依法治国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依法防控疫情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八五”普法为主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基准,确定了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一般干部自觉学法、全员参与学法的工作思路。把法治素养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全镇领导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依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平台,提升全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把党内法规的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自学、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持续推动党内法规学习的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微党课,警示教育片等加深对党规的理解,经常对照检视,提升了党内法规意识,把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组织杨家泊镇“法律讲堂”定期邀请法律专家和律师为机关干部和村两委干部授课,法律顾问定期进村进行法律知识辅导,每季度面向党员、村民开展普法宣传。围绕实施滨城高质量发展,“以法治促营商”服务辖区发展,开展了系列法治宣传志愿服务活动,让法治宣传走进基层、走进企业,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社会化、专业化。法院与镇域党员干部探讨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集中为村干部进行法治“充电”,加深了对村委会工作和法律知识的认识,为干事创业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持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是确保政府决策正确和决策目标顺利实现的关键,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我镇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要求,重新修订《杨家泊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坚持“五个不决策”,即:没有调查研究不决策、没有专家咨询不决策、没有征求群众意见不决策、没有法制部门的合法性审核不决策、没有集体讨论不决策。坚持凡是重大行政决策项目,要严格坚持立项审查、调查研究、听取民意、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六个”环节,着力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为保证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我镇制定了《党委会议制度》和《镇长办公会议制度》,为日常科学性工作提供了指导方向。在镇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全镇年度决策事项目录并实时更新。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断增强集体决策的质量和水平。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并制定完善相关监督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特别在保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规范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拓宽法律顾问工作深度广度,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和水平,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积极作用。2023年,我镇各级法律顾问共计3人,在法规规章征求意见、涉法涉诉疑难案件及合同协议签订等重要工作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涉及重大事项,如拆违、执法、公共安全等重要工作,请法律顾问审核把关。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工作亮点

(一)推进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活动。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具体的执法行为中,严格按照《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中《天津市津镇查办行政违法案件文书样本》制作执法文书,并严格按照要求向相对人送达告知,并就执法活动向当事人告知说明。对于发生的行政处罚及时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务网进行公示。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情况。通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等执法记录设备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文书送达、行政听证、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即录像、录音、照片等声像资料。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执法记录设备记录的声像资料。

三是推进《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严格按照新区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做好我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按时报送执法情况月报统计表和执法情况分析报告,做好数据统计,提升我镇《条例》执法水平,严厉打击不文明违法行为。我镇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3年进行行政处罚3起,均由镇法治部门审核后进行处罚。

四是做好智慧执法平台管理工作。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数据报送工作,利用政府网站,全面、及时、准确做好行政执法主体、权责清单、“双随机”检查事项、执法结果公示工作,严格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或执法机构的法制审核人员数量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的要求,截至23年年底,我镇共有执法人员共计10人,法制审核人员1人。

)履行执法责任,带头参与执法

党政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年来,镇领导班子严格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责任,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统一领导,狠抓关键环节,重要事项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安排、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委班子成员下沉参与相关包村工作、督查创文整改验收工作、督办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督促整改设施环境问题、现场推进违章建筑拆违并及时督促整改。带队检查企业指导复工复产、现场踏勘乱占耕地建房等工作,累计272家次,累计巡河次数113次,在巡河过程中累计发现并解决问题23次,参与安全检查7次,共检查17家单位,现场参与执法大队执法34次,创文督导143次等。

(三)加强法治建设,强化行政应诉、行政复议

强化行政复议,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按时提交复议答复,配合复议机关调查取证、听证、调解等工作,并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2023年以来,我镇共有2起行政诉讼案件,镇相关负责人已按规定出庭应诉。

(四)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增强执法联动

镇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创文”长效机制以及“创卫”复审、创建卫生城镇工作,结合《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为依据,对照《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新区的工作要求,针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依法拆除违法建设、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开展重点整治活动。以增加巡查次数、反复责令改正的方式加大对影响环境秩序的不文明行为的惩治力度。2023年针对乱涂乱画、乱扔垃圾等各类环境秩序问题责令整改115次;处罚三起,其中针对随处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处罚一起,罚款200元;针对未使用密闭容器运输行为处罚一起,罚款50元;针对车轮带泥污染道路的行为处罚一起,罚款50元。2023年完成违建治理的工作1起,拆除面积206.4平方米。2023年针对露天焚烧行为责令整改32起。在水务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方面,均以检查、指导、劝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违规行为劝导。

(五)深入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

一是紧扣重点内容做好各个平台的普法宣传。

每年将12·4宪法宣传作为本年度重点普法内容。面向机关工作人员,青少年等不同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利用各类宣传渠道、载体多方位进行宣传,策划了“宪法赶大集”、“宪法进学校进乡村”等法治宣传活动10余场,增强了活动的实效性。

“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2023年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在各村、学校集市等开展宣传活动21场次,讲座19场次,发放普法材料500余份,以法“典”燃群众热情,引导大家树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鼓励群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围绕实施滨城高质量发展,“以法治促营商”服务辖区发展,开展了系列法治宣传志愿服务活动,让法治宣传走进基层、走进企业,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社会化、专业化。法院与镇域党员干部探讨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集中为村干部进行法治“充电”,加深了对村委会工作和法律知识的认识,为干事创业提供了有力支撑深化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开展交通安全“赶大集”活动2次;邀请专业人员为养殖户讲解宣传服务三农优惠政策,贷款正规渠道,谨防诈骗等知识,保护养殖户利益;深入企业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4次,邀请安全生产专家为企业负责人讲解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防护要求等安全生产知识持续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保障镇域安全生产稳定。

二是抓住关键少数提升普法实效。

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法治宣讲报告会、宪法公开课等形式,开展内容丰富、针对性强、规模大、有声势、接地气的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使宪法法律宣讲覆盖镇机关和村两委党员干部。2023年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等,以及保密、电信诈骗、老年人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土地管理、生物安全等与农村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镇以及各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74次,受益群众1700余人次。组织机关基层工作人员参加普法考试,推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增强依法执法、依法用权意识。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加强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建设,继续开展、复核“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动员各村参与市、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的评选。除了杨家泊村、东尹村,目前有更多意向村参与到此两项的评选工作中来,营造了全镇法治文化氛围。四是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土地流转、医疗卫生、疫情防控、社会救助、民族宗教、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乡村振兴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进一步提升全镇13个行政村法治建设水平和依法治理能力。

   三是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在年终考核评价和职务职级晋升中,依法考察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根据基层工作的重点难点安排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内容,邀请专业老师讲授法治课程。2023年,共组织全镇工作人员举办宪法、民法典、行政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讲活动8场次,线上学法考试2场次,合计150余人。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业务培训。全镇共有11名工作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参加在线行政执法知识培训时长达40多小时。每年至少参加1次现场或网络旁听庭审,学习培训质量较好。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全镇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区委、区政府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是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在法治政府建设新部署、新要求下,我镇个别同志法治意识与法治思维还存在一定差距,在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方面不够坚持;二是学习教育不够深入,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论述学习不够深刻,不能很好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来指导实际工作。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面窄,案卷评查标准掌握不到位,执法文书说理简单,对重大执法决定备案审查还需进一步规范程序。

四、 下一步推进法治建设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镇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按照《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部署,结合区政府的工作安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上水平:一是将继续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提高全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及法治能力,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落实到位;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学习,持续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各地宣传栏、电子屏为普法阵地,拓展法律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尤其加强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的学习与宣传。三是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推动我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积极做好执法平台管理工作,推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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