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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淀街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1-06-11 16:30      来源: 茶淀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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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以全面推进河长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我街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及《天津市滨海新区全面落实湖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街范围内实行河(湖)长制。茶淀街辖区内河湖(指行洪河道、供排水河道、农村干支沟渠,指湖泊、水库、塘坝、建成区开放景观湖和农村坑塘)均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茶淀街共计143处河湖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其中农村干支渠106条、农村坑塘36处、级河道119.7公里。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美丽滨海建设要求,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平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立足我街实际,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管理、治理、保护三位一体,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城乡防洪除涝安全、维护河湖生态安全、实现水环境根本性好转提供制度保障。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则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2、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完善组织体系,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凝聚河湖管护合力。

    3、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拓展河湖管理范围和管护任务,实行区域河湖管护全覆盖,变单一的河流水生态环境管护为河湖综合管护。立足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4、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体系

    领导小组:

    长:李桂杰

    副组长:吴

    员:孙月莉 李玉新 张建民 邵明东 刘秀会

    张希瀛 杨青松 刘国力

    1、建立健全茶淀街道街、村二级河长组织体系,设置街总河长、街河长、村河长。

    茶淀街总河长:李桂杰  街道工委书记

    茶淀街河 长:吴  街道办事处主任

    西孟庄村河长:田  西孟庄村书记兼主任

    孟家瞿阝河长:郑学军  孟家圈村书记兼主任

    桥沽村河 长:张金鹏  桥沽村书记兼主任

    后沽村河 长:谭振生  后沽村书记兼主任

    宝田村河 长:孙  宝田村书记兼主任

    前沽村河 长:李连云  前沽村书记兼主任

    崔兴沽村河长:李洪利  崔兴沽村书记兼主任

    西李自沽村河长:王雅宁  西李自沽村书记兼主任

    茶西村河 长:任  茶西村书记兼主任

    茶东村河 长:王冰蝉  茶东村书记兼主任

    崔庄村河 长:白如香  崔庄村书记兼主任

    留庄村河 长:王  留庄村书记兼主任

    2、街河长制办公室设立在街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处理街河长制日常工作事务。

    街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杨青松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单位: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共管理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网信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纪检监察工委茶淀派出所河西派出所各村委会

    五、职责分工

    1、街总河长职责

    茶淀街总河长负责茶淀街推行河长制管理的全面工作。对茶淀街河湖水资源管理保护负总责,重点负责茶淀街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考核监督。

    2、街河长职责

    茶淀街河长负责落实区级河长、街总河长的工作部署,组织茶淀街河湖的防洪、除涝、截污、治污、保洁、绿化、巡查、监管、执法和保护工作,按时巡河,组织制定街管河湖(含农村坑塘)一河(湖)一策方案,配合市、区河湖综合整治,对村级河长督导和考核。

    3、村级河长职责

    村级河长负责落实街级河长的工作部署,开展村内河湖巡查、监管和保护工作,负责河湖周边环境整治、垃圾处置、景观绿化、日常保洁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街级河长。

    4、街河长制办公室职责

    茶淀街河长制办公室职责:在街总河长、街河长的领导下,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协调推进重要河湖综合整治规划和重点项目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河湖治理和管理相关配套政策;并承担我街河长制具体工作的实施,制定河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协调、指导、监督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对村级河长制实施情况的考核。

    5、各成员单位职责

    1)街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渔业污染防治,改善养殖水域生态环境;负责入河湖排污口管理;负责推进水污染防治,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入河湖污染源调查和达标排放监管负责农村生活污水管理。

    2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推进辖区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和工业节水;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3)街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清洁村庄建设、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加强农村环境管理保护以及与生态环境局的业务对接。

    4)街财政办公室负责落实区级河长制专项经费和河湖管理保护相关资金政策,监督资金使用。

    5)街党建办公室负责河湖管理保护的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由街网信办公室协助做好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

    6)街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涉水案件综合执法。

    7)街纪检监察工委负责监督各村实施水环境治理和管理有关工作的落实,在市区级督查暗访中出现重大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针对街级考核不达标的,对相关村负责人进行约谈

    8)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湖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9)各村委会做好责任区域内河湖保护管理日常宣传工作,确保本村辖区内专管人员监管到位、宣传到位、联络到位;落实村内河流管理保护方案,做好日常工作台账;做好河流沟渠日常巡查、信息上报、问题处置和结果反馈工作;做好日常涉水保洁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乱倒乱堆、乱占乱建、乱排污水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非法行为;负责辖区内河长制宣传牌、公示牌保护管理工作;村级河长必须坚持每日巡河制度,组织完成上级河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作机制

    1、建立考核评价机制,以河湖水质达标为目标,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差异化考评体系,对各村开展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村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村评星定级的重要依据。

    2、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街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建立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协调机制。各部门各司其职,通过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综合考核、联合执法等方式,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3、建立奖惩问责机制,以考核评价结果为依据,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部门进行奖励,对任务完成不力的河长和责任部门进行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责制,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建立社会监督机制,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向社会公布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支持和鼓励公众参与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包保领导责任,各村党组织、村委会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保护河湖健康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效果清单。

    2、提升管理能力

    落实河湖管护执法的责任单位、人员及设备。加快培育环境治理、维修养护、河道保洁等市场主体。全面提升河长制信息化管理能力,实施互联网+河长制,综合运用各类应用程序(APP)、微信平台,将河长履职、公众监督、部门监管有机融合,确保责任落实。

    3、落实资金保障

    街道、各村要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的投入力度,积极落实河长制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城乡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项目,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湖管理保护。

    4、做好宣传引导

    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根据工作节点要求,精心策划组织、充分利用村广播、宣传栏、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宣传河湖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河湖管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