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汉沽街> 政务公开> 最新文件

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9-17 14:17      来源: 汉沽街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1、具有本区户籍,城市户口

     年龄在60周岁以上、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且需要生活照料(失能)的老年人;

     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市级劳动模范、失能老人和空巢老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且需要生活照料(失能)的老年人。

    2、具有本区户籍,农村户口

    年龄在60周岁以上低保、低收入家庭、优抚对象(不包括一至十级有工作单位伤残军人)且需要生活照料(失能)的老年人;农村优抚对象都是无工作单位的可以享受居家养老护理补贴。

    年龄在80周岁以上无子女老年人(包括子女以去世)、独生子女父母(子女年龄达到60周岁以上)且需要生活照料(失能)的老年人。

    按照轻重等级分别给与每月200元400元600元补贴。

    注:1、以上人员不包括已享受照料护理补贴的特困老年人。

            2、居家养老补贴和残疾人补贴不能重复享受,二者选其一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