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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汉沽街关于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索引号: 40-1995-2018-00040
发布机构: 汉沽街
文  号: 津滨汉街政〔2018〕36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食品监管
成文日期: 2018-12-12
发文日期: 2018-12-13
废止依据:
有效性: 有效

街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加强汉沽街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畅通、高效的食品监督工作机制,保障汉沽街食品安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经街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将汉沽街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张世生  街工委书记

  王学梅  街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李梦友  街工委副书记

  吴桂友  街工委副书记

  陈学军  汉沽派出所所长

  刘景合  街道武装部部长

  赵恩民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陆  英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秀梅  街道纪工委书记

  周  蓓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建新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国旺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崔立祥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丽艳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金坤  街道副调研员

  姜树花  人大常委会汉沽街道办事处工委副主任

     薛冬梅  街道副调研员

  李  兵  街道副调研员

  王洪荣  街道副调研员

  张路彬  街道副调研员

  张  磊  大田派出所所长

  殷建军  汉沽司法所所长、大田司法所所长

  成  员:孟庆艳  党工委办公室主任

  徐  华  党建办公室主任

  李秋华  人大工委办公室主任

  唐晓云  妇联主席

  李明潭  团工委书记

  牛志宏  行政办公室主任

  王铁强  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崔春喜  民生服务办公室主任

  晏桂生  财政办公室主任

  陈宝柱  社会事业办公室主任

  张  霞  综治信访办公室主任

  邸建荣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科员

  张忠良  党工委办主任科员、武装部干事

  陈  涛  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人

  吕传新  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副教导员

  崔明海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国清  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刘玉才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郑宗贺  规划土地管理所负责人

  崔文娟  东滨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俊东  金谷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春花  前坨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新春  后坨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杨宝莉  王园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郑海荣  中阳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连英  贾园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刘香红  红霞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  颖  滨河家园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海燕  田华里社区居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赵立芹  新城里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秦克军  芦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志民  芦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  伟  芦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景春  大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焕军  小王瞿阝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桂猛  大王瞿阝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从子来  大马杓沽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桂和  小马杓沽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  强  下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凤迎  新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食安委下设办公室,负责食安委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街公共安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李兵,办公室工作人员:陈涛、何旭、么瑶、李建。

  

  附件:1.汉沽街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责

  1. 汉沽街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2. 汉沽街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工职责

  2018年12月12日

  


  附件1

  汉沽街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责

  

  一、定期研究本区域食品安全状况,及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解决影响本地区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研究和部署汉沽街食品安全工作。

  二、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工作。

  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等相关工作,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专、兼职队伍的培训和指导。
   四、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五、承办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2

  汉沽街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一、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牵头落实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主动将食品安全纳入联勤联动工作范围,加强综合治理。

  二、加强辖区内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牵头协调各行政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组织落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

  四、牵头组织各相关监管部门开展食品摊贩、小作坊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等的综合治理,牵头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督促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现场制售和食品流动摊贩登记和公示卡的发放等相关管理工作。

  五、制定辖区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按照相关要求,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和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建立以协管员和志愿者为补充力量的食品安全应急队伍,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置和善后工作。

  六、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等各项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六进”等宣传教育活动和各类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工作,组织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培训,落实居委会、村民委员会食品安全责任签约,指导督促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绩效考校,积极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等相关工作。

  八、承办街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3

  汉沽街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街食安办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好分管领域的任务工作。

  食安办负责组织、协调、推动汉沽街食品安全工作,督导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及时汇总上报信息;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商业单位批发、零售环节的监督检查;  

  农业服务中心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努力形成全方位、全环节、全覆盖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实现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治理工作目标,净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切实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社会事业办公室负责协调、推动辖区内各校园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行业主管责任,以及辖区内托幼机构、医院食堂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党建办公室负责汉沽街食安办的人事管理工作和食品安全知识、食品科普知识等宣传工作;

  行政办公室负责新区食安办下发文件的接收、分发,街食品安全工作文件的核稿、校对、编号、用印、分发工作,以及街食安办办公设备、办公用品、邮件收发等后勤工作;

  财政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将各项食品安全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对辖区内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社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检查规范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医保药品经营行为;

  规划土地管理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生产经营者超荷载使用房屋和拆改房屋承重结构的行为;

  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建筑工地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企业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菜市场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综治信访办公室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相关的信访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畴;

  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指导查处违法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食品、餐饮等经营行为,查处在居民区内的道路、绿地、空地、楼道、庭院等部位从事摆卖食品、加工食品等经营活动,限时限地管理规范;

  汉沽派出所、大田派出所负责集中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及时查办监管部门移送的涉嫌违法犯罪案件。

  新区市场局汉沽所负责上市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及市场准入工作,督促各镇市场监管所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监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调查处理相关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开展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教育宣传,推进诚信休系建设;掌握分析各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等;

  各居委会、村委会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的日常巡查、宣传工作,按时完成街食安办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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