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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镇2022年4月行政执法处罚公示表
发布日期: 2022-05-18 13:35      来源: 新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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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证件类型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备注
    肖延娥个人身份证津滨新城执处决字(2022)第0401号在道路上实施违法占用道路经营活动2022年4月4日在滨海新区新城镇政府大街占路摆卖经营零食《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一般处罚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300元处罚0.032022.04.07新城镇人民政府
    王桂芹个人身份证津滨新城执简决字(2022)0010号在道路乱扔包装废弃物2022年4月1日在滨海新区新城镇国丰路乱扔烟蒂、瓜皮等废弃物《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简易处罚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200元处罚0.022022.04.01新城镇人民政府
    张芳个人身份证津滨新城执简决字(2022)0011号在道路上实施违法占用道路经营活动2022年4月6日在滨海新区新城镇国丰路居民区进行违法占用经营活动《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简易处罚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200元处罚0.022022.04.06新城镇人民政府
    杜秀萍个人身份证津滨新城执简决字(2022)0012号在道路上实施违法占用道路经营活动2022年4月6日在滨海新区新城镇国丰路居民区进行违法占用经营活动《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简易处罚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200元处罚0.022022.04.06新城镇人民政府
    窦合令个人身份证津滨新城执简决字(2022)0013号在道路上实施违法占用道路经营活动2022年4月11日在滨海新区新城镇国丰路居民区进行违法占用经营活动《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简易处罚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200元处罚0.022022.04.11新城镇人民政府
    殷玉飞个人身份证津滨新城执简决字(2022)0014号在道路上实施违法占用道路经营活动2022年4月13日在滨海新区新城镇国丰路居民区进行违法占用经营活动《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简易处罚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200元处罚0.022022.04.13新城镇人民政府
    付云霞个人身份证津滨新城执简决字(2022)0015号在道路上实施违法占用道路经营活动2022年4月19日在滨海新区新城镇国丰路居民区进行违法占用经营活动《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简易处罚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200元处罚0.022022.04.19新城镇人民政府
    李新旺个人身份证津滨新城执简决字(2022)0016号在道路上实施违法占用道路经营活动2022年4月19日在滨海新区新城镇国兴路居民区进行违法占用经营活动《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简易处罚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200元处罚0.022022.04.19新城镇人民政府
    李俊良个人身份证津滨新城执简决字(2022)0017号在公共区域未及时清理犬只粪便2022年4月20日在滨海新区新城镇国源路未及时清理犬只公共区域的排泄粪便《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9)》简易处罚依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9)》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50元处罚0.0052022.04.20新城镇人民政府
    刘雷个人身份证津滨新城执简决字(2022)0018号在公共区域内实施随意倾倒建筑垃圾2022年4月22日在滨海新区新城镇邓善沽村实施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简易处罚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第二十六条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200元处罚0.022022.04.22新城镇人民政府
    易腊兵个人身份证津滨新城执简决字(2022)0019号在道路上实施违法占用道路经营活动2022年4月25日在滨海新区新城镇国兴路居民区进行违法占用经营活动《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简易处罚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200元处罚0.022022.04.25新城镇人民政府
    杜世峰个人身份证津滨新城执简决字(2022)0020号在道路上实施违法占用道路经营活动2022年4月25日在滨海新区新城镇国兴路从事占路经营行为《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简易处罚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200元处罚0.022022.04.25新城镇人民政府
    李德英个人身份证津滨新城执简决字(2022)0021号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掷到相应收集容器的行为2022年4月25日在滨海新区新城镇国兴路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掷到相应收集容器的行为《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简易处罚依据《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200元处罚0.022022.04.25新城镇人民政府
    汪彦兵个人身份证津滨新城执简决字(2022)0022号在道路乱扔包装废弃物2022年4月26日在滨海新区新城镇凯威路乱扔烟蒂、瓜皮等废弃物《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简易处罚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200元处罚0.022022.04.26新城镇人民政府
    魏秀芝个人身份证津滨新城执简决字(2022)0023号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掷到相应收集容器的行为2022年4月26日在滨海新区新城镇国丰路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掷到相应收集容器的行为《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简易处罚依据《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200元处罚0.022022.04.26新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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