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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镇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3-26 15:11      来源: 新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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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城镇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文件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新城镇在2019年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维护新城镇平安稳定为底线,压实领导责任,推动社会治理工作不断创新。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成立了新城镇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不断充实人员力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升平安建设水平。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镇党委高度重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市、区委有关要求,镇党委对全面推进各项任务、责任部门等进行了明确与细化。新城镇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全面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专项执法632次,查处不文明行为90余起,处罚和批评教育130余次。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强化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餐饮油烟企业13家,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响应机制,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0.3%,我镇空气质量在街镇年度综合排名上升至第3名。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着力于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健全。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公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行为和加强监督管理等要求积极开展“一枚印章管审批”,按照进一扇门,办所有事的改革目标,有效整合便民服务大厅业务,大力推广网上办事,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效率,让群众“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

    )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一是健全完善决策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规范依法行政决策程序,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法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严格法制审核制度。高标准推进新城镇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调研、论证、法制审核、征求意见等工作。依法对26件区、镇人大代表建议全部办复,行政诉讼结案20宗、检查监督结案3宗全部胜诉。三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与勤达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依法决策、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作用,参与重大工程合同事务研究并提出专业意见,依法行政决策提供参考。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切实保障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组织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进一步完善党委中组成员和机关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维和能力的提升。

    二、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19,新城镇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问题和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工作力量较薄弱,法治机构组建和人员还不到位,法治审查等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存在不足二是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的主动性不高,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并加强指导和监督。三是行政机制改革还需深入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在应对新问题、新困难面前,深度创新探索不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加强。

    三、2020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0年,新城镇将围绕市、区委工作大局,创新机制,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提升新城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完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加强新城镇自身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一)全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二)完善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制队伍的培训力度,积极引进法律人才。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执法体系,实现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相结合,分为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和农业环保安监文物等专业领域执法三大块,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继续落实相关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并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六)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新城镇各部门、各村(社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纳入考绩,推进我镇法治政府建设逐年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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