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及报表编制说明 |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41959.42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87094.72元,主要是由于因公出国、公务用车维护费较上年增加。具体情况:
一、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49265元,与2017年决算增加49265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因公出国活动,2018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1人次。
二、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92,694.42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2,694.42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7,829.72元,主要是由于随使用年限增长公车损耗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17年决算持平。2018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18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元,与2017年决算持平。2018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六、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七、2018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八、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九、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2018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示范镇建设,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2.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
3.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社区物业管理、安全生产监督和食品、药品、农产品安全监督等工作;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防火、防汛、防旱、防震、住房改造、居民迁移等工作;做好应急和公共突发事件的住址等工作。
4.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和卫生等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7.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就失业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及争议调处和残疾人等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实施等工作。
8.负责财政预决算和收支管理,配合税务部门组织完成各项税收。
9.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内设 10 个职能处室,下辖 1 个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81,824,185.31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30,499,604.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239,357.42元,占89.5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5,096,446.02元,占6.23%。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81,824,185.31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30,499,604.15元,其中:基本支出73,239,357.42元,占89.51%;项目支出0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3,239,357.42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24,327,818.17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79,416.29元。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0,079,416.29元,包括:“行政运行”36,839,816.69元,主要用于:政府日常运行及人员开支。“事业运行”3,239,599.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薪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9,078.58元,其中:
“计划生育事务”149,078.58元,包括:“计划生育服务”149,078.58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慰问及奖励金。
3、“城乡社区支出”33,010,862.55元,其中: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2,325,044.95元,包括:“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2,325,044.95元,主要用于: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0,685,817.6元,包括:“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0,685,817.6元,主要用于:新城镇环境卫生清理及整治工程款。
四、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73,239,357.42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24,327,818.17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3,558,486.45元,其中:“基本工资”3,944,180.7元,“津贴补贴”4,438,659.1元,“绩效工资”3,144,845.7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55,946.32元,“职业年金缴费”288,123.8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51,872.8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99,498.86元,“住房公积金”5,737,06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98,299元,主要用于: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和值加班费。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14,350.03元,其中:“离休费”0元,“退休费”417,123.36元,“抚恤金”125,552元,“奖励金”74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70,934.67元,主要用于:职工通讯费。
3、“商品和服务支出”26,205,829.89元,其中:“办公费”5,696,463.39元,“印刷费”900元,“咨询费”69,460元,“手续费”5元,“水费”33,300元,“电费”269,532.73元,“邮电费”159,545.11元,“取暖费”340,156.4元,“物业管理费”1,380,685.5元,“差旅费”522,097.9元,“因公出国(境)费用”49,265元,“维修(护)费”1,103,903.2元,“会议费”1,794元,“培训费”5,005元,“劳务费”8,624,522.07元,“委托业务费”712,855.39元,“工会经费”575,041.56元,“福利费”405,90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2,694.42元,“其他交通费用”762,348.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00,352.92元,主要用于:政府对新城镇各村村级活动补助支出。
4、“资本性支出”21,360,691.05元,其中:“其他资本性支出”21,360,691.05元,主要用于:政府对新城镇各村环境卫生清理及设施建设改造支出。
五、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七、2018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632,36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9,47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242,89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八、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
九、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2018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2018年度,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春节慰问金51500元,补助标准500元/人;独生子女考入大学奖励金54000元,补助标准2000/人,由社会事业办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后由财政以银行代发形式发放。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