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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5-14 15:28      来源: 新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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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新城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坚持将依法行政贯穿到全镇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项环节,现将2020年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纳入落实依法治区年度工作安排,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不断深化巩固法治政府建设成果。成立新城镇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守法治底线,强化法治思维,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着力强化法治思维,创新开展法治教育。一是切实发挥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作用,带头学习《民法典》《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整篇逐条研读法条,系统全面领悟法理,做学法知法遵法守法的表率,对在各项工作中贯彻依法行政作出部署要求。二是积极组织机关各科室学习全市行政执法“典型差案”事例,以案为鉴,以案为训,全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依法履职的意识不断增强。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领导班子带头,机关全体干部80人全部按时完成学法用法学习计划,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司法所、律所、各村居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开展《民法典》学习、疫情防控、“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活动,普及法律常识,解答法律问题,引导居民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的法治意识。四是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普法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托法律七进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延伸,推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三)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一是利用行政审批在街镇的功能下沉,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等服务程序,最大限度缩短民营企业办事时限,做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提升服务企业水平;电话、短信、微信、网络多维交互全方位掌握企业动态,畅通政企交流沟通,改善政企互动环境二是积极开展“一枚印章管审批”,按照进一扇门,办所有事的改革目标,有效整合便民服务大厅业务,大力推广网上办事,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效率,让群众“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三是坚持“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成想办法”理念,实施“六个一”工作机制,制定12项营商举措,并按照新区统一要求,认真做好涉企收费、公平竞争、转供电主体、拖欠民营上市企账款等检查排查工作,坚持依法行政,降低民营企业运营成本,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着力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健全。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废止或修订。五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勤达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依法决策、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作用,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工作进行法律指导,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程序正当,合法依规参与重大工程合同研究并提出专业意见,为依法行政决策提供参考。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制约监督机制。一是切实保障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组织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二是健全完善决策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规范依法行政决策程序,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法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三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自觉接受人大、社会等多方监督。及时对我镇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和调整,并统一在新区政务网站进行公布。按期办理新区建议提案处转来的区级人大代表建议3件,并及时录入系统。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及时调整公开《新城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和信函申请渠道,及时受理、按期答复2020年我镇办理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1件,已答复6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7件。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日常监测,及时受理群众的网上信息公开申请及咨询。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优势,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内容发布审核机制,2020年共发布政务类信息100余条,内容涉及财政预决算、行政处罚、环境保护、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安全生产等领域,保障群众行使监督权。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一是持续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畅通与属地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协作机制,完善新城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制度建设,规范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村民处理涉法事务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加强村居法律援助力量,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对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资源向乡村延伸。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精细化落实残疾人帮扶制度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调处作用。持续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社区),重大矛盾纠纷不出镇,坚决防止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摸排和受理,针对征地拆迁、房产物业、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流转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排查,按照问题类别、主要诉求、属事单位等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确定包案领导,建立工作专班,采取一事一方案,确保整治取得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不足及原因

    2020,新城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工作力量较薄弱,法治机构组建和人员还不到位,法治审查等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存在不足二是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的主动性不高,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并加强指导和监督。三是行政机制改革还需深入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在应对新问题、新困难面前,深度创新探索不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加强。

    三、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建设美丽“滨城”关键之年。新城镇将围绕市、区委工作大局,坚守法治底线,强化法治思维,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持续完善重大行政依法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二是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新城镇执法铁军。三是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继续落实班子成员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加强群众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

    全镇要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着力提升法治思维,着力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海新城,为我镇打造产城融合示范新城,建设生态之城、智慧之城、幸福之城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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