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镇机构职能 |
设置纪委、监察组,实行合署办公,其中监察组为区委员会的派出机构。
1.综合办公室
主要履行领导班子建设、机关日常运转等职能。
2.党建办公室
主要履行党的建设职能和干部队伍建设、日常党务工作。
3.公共服务办公室
主要履行与辖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
4.公共管理办公室
主要履行城市(村镇)管理、环境保护、房屋管理、物业等公共管理职能。
5.公共安全办公室
主要履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6.网信办公室
主要履行网络内容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等职责。
7.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农业发展办公室牌子)
主要履行经济发展、企业服务等职能。履行财务管理职能。
8.社区建设办公室
主要履行社区建设、社区精神文明创建、社区工作者管理、志愿者管理,指导自治组织依法民主自治和居(村)委会组织建设,负责社区居委班子建设和社区工作者的任免、教育培训、考核评议、日常管理等工作。
设置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为镇人大主席团办事机构,承担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岗位、履行职能职责。
依法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受区应急管理局委托,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1.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依法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2.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
整合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矛调中心等各类平台,负责平台运行的日常管理、维护等职能,承办市、区便民服务平台的受理、转办等工作。
3.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承担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和“双拥”等具体工作。
4.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村经营服务中心)
履行农业、林业、渔业、种植业、水产业、畜牧业、水利、农机、农村经营等工作职责。
5.投资与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还迁房的设计、建设工作。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湾国兴路与津同道交汇处东北角
邮政编码:300455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3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2-25330951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