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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0-02-09 13:34      来源: 新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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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


     

    1总则1

    1.1编制目的1

    1.3事故分级2

    1.4适用范围4

    1.5工作原则4

    1.6预案体系5

    2组织体系及职责6

    2.1领导机构6

    2.3办事机构7

    2.4成员单位及职责8

    2.5生产经营单位、行政村11

    2.6现场指挥部11

    3预防与预警13

    3.1信息监测预警13

    3.2预警分级13

    3.3预警行动15

    3.4预警调整与解除15

    4应急响应16

    4.1信息报告16

    4.2先期处置17

    4.3分级响应17

    4.4响应程序19

    4.5处置措施20

    4.6新闻报道与发布22

    4.7应急结束23

    5后期处置23

    5.1善后工作23

    5.2总结与评估23

    6保障措施24

    6.1通信与信息保障24

    6.2应急队伍保障24

    6.3应急装备、物资保障25

    6.4机制保障25

    6.5应急避难场所保障26

    6.6应急经费保障26

    7宣传、培训与应急演练27

    7.1宣传、培训27

    7.2应急演练27

    8附则27

    8.1名词术语定义27

    8.2责任与奖惩28

    8.3危险性分析28

    8.4预案管理33

    9.附件34

    附表1新城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通讯录34

    附表2专业救援(消防)工作联络表36

    附表3应急避难临时安置场所一览表37

    附表4资源调集与援助联络表38

    附表5医疗资源配置表39

    附图1新城镇交通图41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生产安全事故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及时快速处理和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2007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1122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2018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导则》AQ/T3052-2015

    《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管理人员培训及考核要求》AQ/T3043-2013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第30号〔2015

    《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第31号〔2016

    《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津滨政办发〔2017162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事故分级

    按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新城镇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事故)、级(重大事故)、级(较大事故)和级(一般事故)。

    1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事态非常复杂,对新城镇辖区或周边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0.5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造成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需要在市委、市政府、滨海新区政府统一组织协调下,调度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行应对的生产安全事故。

    2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造成或可能造成1人至2人死亡,5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0.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需要在滨海新区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调度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3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事态较为复杂,对新城镇辖区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造成或可能造成1人死亡、或3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需要滨海新区政府组织或新城镇政府协调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4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危害或威胁,造成或可能造成1人以下死亡或1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事故,新城镇政府通过组织调度相关力量和资源能够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本预案中所称以上包括本数,所称以下不包括本数。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滨海新区新城镇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应急预案,适用于新城镇范围内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需由镇人民政府处置或参与处置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在新城镇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急委)领导下、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系。应急委成员单位、行政村、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属地生产经营单位为主。镇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法依规,科学施救。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预案等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合理利用救援技术和装备,实现科学施救。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指导,坚持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相结合。规范预测、预防、预警工作程序,做好危险源监控、应急培训、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1.6预案体系

    本预案上位预案为天津市滨海新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下位预案为新城镇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及专项预案。本预案是新城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的重要依据。

    新城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如图1.1

    1.1 新城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领导机构

    1)新城镇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设立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镇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由新城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

    2)新城镇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市、区、镇政府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应急响应级别组织、指导或配合做好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符合预案启动条件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全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资金、队伍、物资、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2组织体系

    新城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镇指挥部,下设的镇指挥部办公室和6个应急工作组组成。

    新城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有:镇综合办、党建办、公共服务办、公共管理办、公共安全办、社区建设办、经济发展办、财政办、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治理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武装部指挥室以及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塘沽分局新城派出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万年桥大队、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滨海供电分公司新城镇供电所、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负责同志。

    2.2  新城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结构图

    2.3办事机构

    1)办事机构组成

    新城镇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公共安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公共安全办主任担任。

    2)镇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新城镇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新城镇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新城镇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符合预案启动条件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修订新城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承担安全生产领域日常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发布预警和协调联络工作;承办镇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成员单位及职责

    新城派出所:负责对事故发生区域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并做好事故取证及证据保存,负责监控网络舆情,参与或协助事故调查处理。

    公共服务办:负责事发单位及参与抢险的伤亡人员的工伤鉴定、医疗保险、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维护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参与事故调查与善后工作。

    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人员伤亡情况。

    财政办:负责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意见,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处置生产安全事故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镇人民政府按规定予以保障。

    公共管理办:负责组织指导本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责指导受损供热、供气等公共设施的抢修;负责协调事故抢险救援中相关专业队伍的指挥和大型建筑机械的调用,参与本行业事故调查处理。

    会同镇公共安全办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共安全办:负责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报告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的建议;接到预案响应启动命令后,通知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参加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提供事故救援辅助决策的相关信息;调动应急专家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专业辅助队伍;参与或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督促、检查和指导对本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负责本预案管理的其他工作。

    负责地震信息的接收和分析处理,负责震情速报、通报和震情趋势判定。

    协调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废弃污染物的后续处置工作,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

    负责危险品道路运输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调动抢险运输单位,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抢险人员和疏散群众的运送。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组织制定有关应急救援专业指导书;组织或督导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组织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

    综合办:负责有关事故信息的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报道。

    经济发展办:负责组织指导重点行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参与或协助相关行业事故调查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通报行洪河道超保证水位警报及病险水库、堤坝险情、泄洪、山洪等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定期组织防洪安全检查;保障城市供水、排水等水务设施正常运行;指导受损供水、排水等水务设施的抢修。

    负责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保障服务,提供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雨量等气象实况资料,提供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气象预报预警信息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万年桥大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滨海供电分公司新城镇供电所:负责保障事故应急抢修区域的供电;实施事故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区的电力管制;提供在特定条件下的电力供应。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事故应急需要,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2.5生产经营单位、行政村

    1)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预案,根据响应级别,负责组织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各行政村根据指挥部指令,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2.6现场指挥部

    根据响应级别,符合预案启动条件的,应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的,由镇公共安全办牵头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总指挥由分管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担任,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

    现场指挥部工作职责是:全力组织伤员救治、人员疏散转移和群众安置工作,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调动应急救援队伍,调集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随时向镇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及上级部门报告处置进展。根据需要,设立以下工作组:

    1)现场指挥协调组。由镇公共安全办任组长单位,事发地行政村、生产经营单位和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为成员。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各专业工作组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评估工作,并及时向镇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及上级部门汇报事故抢险救援情况,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2)险情控制施救组。由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滨海新区支队响螺湾中队任组长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塘沽分局新城派出所、公共安全办等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及事故单位为成员。负责事故施救、险情控制、人员营救等工作。

    3)现场秩序维护组。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塘沽分局新城派出所任组长单位,交通管理支队万年桥大队、事发地行政村为成员。负责对事故发生区域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并做好事故取证及证据保存,保证抢险救援道路交通畅通。事发地行政村负责组织有毒物质扩散区域人员的疏散等工作,确保人员处于安全区域。

    4)现场医疗救治组。由公共服务办担任组长单位。负责组织有关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和转运工作;及时向新城镇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通报伤员医疗救治情况。

    5)现场环境监测组。由公共管理办担任组长单位,公共安全办为成员。负责事故现场环境监测,提出污染控制与处置建议,负责对危险物质事故现场废弃物的收集、处理进行监督管理,协助事故调查组核实污染损害情况。

    6)新闻舆论组。由综合办担任组长单位,公共安全办、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塘沽分局新城派出所、事发地行政村及事故单位为成员。负责媒体接待,对外发布事故信息及舆情监控,正面引导舆论。

    3预防与预警

    3.1信息监测预警

    1)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动态监控、定期检测、评估及预警体系,加强对本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及安全相关信息的监控、报警及处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严格落实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指挥部办公室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监测预警机制,对可能引发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灾害的信息,要按规定及时上报指挥部。

    3)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突发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对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进行核实研判后及时上报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3.2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危害程度等因素,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级、级、级、级,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级预警(蓝色):预计将要发生一般(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来临,事态可能会扩大。

    级预警(黄色):预计将要发生较大(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级预警(橙色):预计将要发生重大(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级预警(红色):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级)突发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趋于严重。

    3.2-1预警级别表

    预警

    级别

    事故

    级别

    事故程度

    预警标志色

    一般

    事故

    造成或可能造成1人以下死亡或1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事故。

    较大

    事故

    造成或可能造成1人死亡、或3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重大

    事故

    造成或可能造成1人至2人死亡,5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0.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特别重大

    事故

    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0.5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造成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事故状态预警是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经事故现场指挥部对事故发展态势进行研判,认为可能发生次生、衍生事故的情况。事故状态预警根据事态发展变化趋势、人员疏散数量、危险半径大小等因素确定预警范围。事故状态预警只发布预警信息,不作预警分级。

    3.3预警行动

    1)指挥部办公室及生产经营单位经监测、预测和会商认定将出现达到预警级别标准的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发布预警信息,同时报告镇应急委。

    2)预警信息发布后,指挥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预警信息立即作出处置,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适时启动相关的应急响应,按职责做好应急防范处置工作。

    3)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4)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5)组织有关部门、机构及专家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制定相应防范应对措施;

    6)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4预警调整与解除

    1)预警调整

    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加强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并根据事态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

    其中,涉及特别严重或严重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由总指挥部报请镇应急委及滨海新区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2)预警解除

    确定不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危险已经解除时,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终止相关预警措施。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警后,应迅速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报告给主管公共安全副镇长;同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事故应急救援职责,尽快展开应急救援工作;镇政府24小时值班电话:0222533095125331398(夜间);镇公共安全办公室电话:022-25398260;火警:119;公安:110;医疗急救中心:120

    2)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报告方式包括:采用电话、传真的方式报送;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当载明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2先期处置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在报告事故的同时,要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职工开展自救、互救,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的伤亡。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进行相关监测,杜绝盲目施救;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相关人员疏散至安全区域。

    2)先行赶赴现场的镇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立即组织伤员抢救、灭火、消毒、人员疏散、隐患处置等工作;立即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专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4.3分级响应

    1)响应级别

    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能力,镇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响应。

    I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启动I级响应。镇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立即赶赴现场,组织镇应急救援力量,在市级、区级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调度下进行协同处置,执行上级政府的处置决定。

    级响应

    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启动级响应。镇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立即赶赴现场,组织镇应急救援力量,在市级、区级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调度下进行协同处置,执行区人民政府的处置决定。

    级响应

    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启动 级响应。镇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立即赶赴现场,组织镇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处置,必要时可请求区人民政府组织专业力量支援或协调处置。

    级响应

    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启动 级响应。由事故单位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镇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指导或组织镇应急救援力量支援事发地进行应急处置。

    2)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一旦生产安全事故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移交现场指挥权。生产安全事故危害已经减缓和消除,不会进一步扩散,应逐级报告上级政府,相应降低或解除预警和响应级别。

    4.4响应程序

    进入应急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抢救进展情况,应急救援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按照图4.1响应程序展开救援工作。

    4.1  应急响应程序图

    4.5处置措施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1)建立警戒区域。

    事故发生后,现场指挥部应根据事故所涉及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上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实行专人警戒,除消防及应急处置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

    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

    2)判定控制危险源。

    根据事故的类型,迅速开展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源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控制事故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事故。

    3)受事故影响的人员疏散。

    当事故可能危及周边地区较大范围人员安全时,现场指挥部应综合有关部门的意见,确定受事故影响人员疏散工作,需要明确疏散的范围、时间、方向与路线,尽快将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转移到安全区域。

    事故受灾区域内被围困人员由公安部门负责搜救;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由事故单位配合公安部门实施紧急疏散。

    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的特点、现场危险因素的种类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及现场救援的需求来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和设施,严禁盲目施救。同时,应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5)清理事故现场。

    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处置,防止疫情和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

    6)事故现场监测与评估。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7)危害情况初始评估。

    对事故的基本情况进行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8)特殊险情的处理。

    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在充分考虑相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人员紧急撤离措施。

    4.6新闻报道与发布

    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由镇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办公室配合滨海新区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开展。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由镇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办公室配合镇综合办组织开展。

    4.7应急结束

    1)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基本结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即告应急结束:

    1)遇险人员全部救出,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核清;

    2)事故现场处置完毕;

    3)次生、衍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或控制;

    4)受伤人员得到救治;

    5)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2)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镇人民政府应急响应的,由镇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由滨海新区应急指挥机构宣布应急结束。

    3)镇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解除应急状态的信息通报镇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5后期处置

    5.1善后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镇政府协调解决。

    5.2总结与评估

    现场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的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应急处置结束后,镇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参与救援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响应、决策、指挥和后勤保障等救援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应急救援结束后一个月内上报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或归档。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保证通讯联系畅通,调度值班电话须24小时专人值守。事故现场通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通信手段,保障通讯畅通。事故应急救援的职能部门、值班电话应向社会公布。镇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办公室(镇政府)24小时值班电话:0222533095125331398(夜间),镇公共安全办电话:022-25398260

    6.2应急队伍保障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滨海新区支队响螺湾中队、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塘沽分局新城派出所是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队伍是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骨干力量,其他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及社会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重要补充力量。

    应急救援队伍以生产经营单位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以相关大中型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为重点,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同时应当与周边其他专职应急救援队签订互助合作协议。

    6.3应急装备、物资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镇根据本区域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依托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专业救援队伍,储备有关专业应急救援物资。镇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统一登记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装备、物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的保障措施。

    6.4机制保障

    1)联席会议制度

    镇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每年组织召开一次镇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工作联席会,总结、安排、部署、交流全镇防范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工作,加强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

    2)联络员制度

    镇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两名应急联络员,如一名联络员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承担相关工作,则由另一名联络员自动接替工作。

    镇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每半年召开一次应急联络员工作会议。

    6.5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镇人民政府结合所辖区域人口密度,利用公园绿地、露天广场、体育场馆、学校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在生产安全事故紧急情况下为村民提供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应急避难场所内应设置应急办公区、应急棚宿区以及供水、供电、通讯、物资供应、广播、卫生防疫等必需的预留位置及基本保障设施,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标志牌。应急避难场所主管部门应制定管理办法和应急疏散程序,保证应急避难场所功能运行正常,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地转移或疏散。

    6.6应急经费保障

    镇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经费已纳入镇级财政预算,从镇应急专项资金中列支。

    7宣传、培训与应急演练

    7.1宣传、培训

    镇公共安全办等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能力,增加职工和社会公众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7.2应急演练

    镇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每年组织1次全镇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演练。

    8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是指当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众多人员伤亡、设备设施损害、环境污染及其它较大社会危害时,为及时控制危害源,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消除危害后果而组织的救援活动。应急救援包括事故单位自救和对事故单位以及事故单位外危害区域的社会救援。

    8.2责任与奖惩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镇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考评机制,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2)镇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对新城镇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部门对预案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对在应急管理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在工作中违反应急管理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

    8.3危险性分析

    1)新城镇简要概况。

    新城镇坐落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核心区,位于界海河南岸。同中心城区隔河相望。东临中心商务区,西与津南区葛沽镇毗邻,南接中部新城,北靠海河。四至范围为:东至通化路、顺化道、天津大沽化工厂劳动服务公司西侧围墙、梁子村,南至大沽排污河、塘沽第二殡仪馆南侧围墙,西至马厂减河,北至海河。海河岸线全长13.9千米。李港铁路、津晋高速、丹拉高速、津沽路、港塘路、金光道、河南路、曙光路等穿境而过。

    新城镇面积29.8平方公里。截止2018年末,辖区常住人口25720人,其中户籍人口21376人。现有5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筹备组,1个社区工作站。分别是:新城村村民委员会、营房村村民委员会、南开村村民委员会、邓善沽村村民委员会、梁子村村民委员会、黄圈社区居委会筹备组、紫枫苑社区工作站。

    新城镇地处渤海湾西岸,属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地区,特点是四季分明,春季多风少雨,夏季温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干冷少雪。所在地与地域主要为第四系新统海相沉积层(上部)及第四系上更新统海陆冲积地层(下部),分布较稳定,底层标高变化不大。厚度0-10米(上层)间为粘土和淤泥质,属于软塑、高孔隙、高压塑性粘土,具有承载小、变形大的特点,允许承载力为50-l00kPa。厚度20-25米(下层)以下为中实到密实的砂土地层,允许承载力350-500kPa。对于辅助装置或荷重不大的一般性建(构)筑物,宜采用经垫层法处理的加固地基。对主要装置或单位面积荷重较大的建(构)筑物,宜采用桩基,桩端持力层可选择在下层以下的中实到密实的砂土地层。根据GB18306-2015的规定天津滨海新区新城镇地震动参数为0.2g,反应谱特征周期0.4s

    新城镇管辖范围内有企业、学校、旅游场所、酒店、社区卫生院、政府机构等。

    新城镇内的人员密集场所有学校、龙达生态园、社区等。其中:

    学校主要有新城中学、新城小学、邓善沽小学、黄圈小学、新城中学幼儿园、意贝格幼儿园、明诚幼儿园等。

    酒店主要有龙达生态城。

    医院主要有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住宅小区有紫枫苑、鑫源小区、丽园小区、新东里等。

    道路交通设施有天津大道、津沽公路、李港铁路、津晋高速等。

    旅游场所有龙达生态城。

    在建建设项目主要有上海道学校、源河湾、澜河湾、禹州悦府等。

    公交场站主要是新城镇、新城镇政府、塘沽湾等。

    大型仓储企业有天津华戎实业有限公司、安信联合物流有限公司、天津琦晟储运有限公司等。

    大型生产性企业有天津市金鹏管桩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市源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宏盛嘉禾门业有限公司等。

    河流有海河、马厂减河、大沽排污河等。

    水库有邓善沽水库。

    目前新城镇范围内共有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8家,分别为天津乐金渤海化学有限公司PVC工厂、天津东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塘沽渤海化工气体有限公司、壳牌华北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响螺湾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塘沽永兴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滨海海门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滨海水柜路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滨海新城加油站等。

    危化品储存经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主要为乙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氩气、汽油、柴油等。

    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氯乙烯、甲苯。

    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为:天津乐金渤海化学有限公司PVC工厂(氯乙烯)、天津东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甲苯)

    此外,新城镇内还有110kv以上变电站,供热站、河堤、渔塘等。

    重要场所有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新城派出所、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新城支行)等。

    新城镇正处于全域城镇化阶段,辖区基础建设和设施建设不断,其中主要以建筑施工工地为主。

    由于新城镇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导致辖区存在着一些输入风险: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位于天津市塘沽区兴化道一号。整个厂区嵌入新城镇辖区,因此,该公司的原料,产品的输入输出,很大部分由新城镇过境,这其中包括危化品运输车辆。

    大量地下管道新城镇穿境而过,其中最主要的是全长185km中国航油津京输油管道。其中塘沽南疆码头至天津机场段52km

    2)重大危险源分析

    新城镇企业存在的危险源主要有:易燃、易爆、有害物质的贮罐区(贮罐);库区(库);具有火灾、爆炸、中毒危险的生产场所等。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类的重大危险源2个,分别是天津乐金渤海化学有限公司PVC工厂,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是氯乙烯;天津东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是甲苯。

    3)新城镇主要风险。

    新城镇存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生产经营单位。

    新城镇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类型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等。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可能对相邻单位的人员造成伤害,对重要设施造成破坏,还可能引发衍生事故,导致事故范围扩大。

    由于地震、地质塌陷、洪水、天文潮汐及雨、雪、强台风、雷电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在发生治安案件、恐怖袭击事件时,也可能对生产装置造成破坏,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8.4预案管理

    1)本预案由新城镇人民政府负责制定,镇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2)镇公共安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修订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3)本预案经镇人民政府审定,报送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附件

    附表1新城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通讯录

    新城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

    单  位

    姓 名

    职 务

    电 话

    镇人民政府

    李静

    镇长

    25398285

    镇人民政府

    王兴华

    副镇长

    25398286

    镇人民政府

    贾文军

    武装部部长

    25398287

    镇人民政府

    岳路海

    副镇长

    25398290

    镇人民政府

    刘炜靖

    人大副主席

    25398283

    镇人民政府

    张景利

    副镇长

    25398293

    镇人民政府

    叶宗君

    副镇长

    25398261

    镇人民政府

    孟雪镜

    副镇长

    25398292

    镇人民政府

    钟建明

    二级调研员

    25398291

    综合办公室

    佟树学

    主任

    25398352

    党建办公室

    尹力士

    主任

    25398255

    公共服务办公室

    孙英俊

    主任

    25332908

    公共管理办公室

    郑玉祥

    主任

    25332902

    公共安全办公室

    吴洪生

    主任

    25398260

    社区建设办公室

    张献

    副主任

    25332534

    经济发展办公室

    杨梦飞

    主任

    25398258

    单  位

    姓 名

    职 务

    电 话

    财政办公室

    赵光明

    主任

    25396286

    党群服务中心

    耿双喜

    主任

    25398271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胡海

    副主任

    25332737

    综合治理中心

    田宝龙

    主任

    25338269

    武装部指挥室

    呼如岭

    武装部副部长

    25398259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塘沽分局新城派出所

    孙庆斌

    所长

    65270542

    镇政府24小时值班电话:022-2533095125331398(夜间);镇公共安全办公室电话:022-2539826018102135130;火警:119;公安:110;医疗急救中心:120


    附表2专业救援(消防)工作联络表

    消防队伍

    地  址

    电 话

    备 注

    天津消防总队滨海支队

    滨海新区塘沽塘汉路99

    65270016

    25852885

    ……

    注:消防报警电话:119


    附表3应急避难临时安置场所一览表

    序 号

    临时安置场所

    联络电话

    地   址

    1

    龙达生态城

    2

    塘沽区中学劳动基地

    3

    新城中学

    4

    大梁子小学

    ……


    附表4资源调集与援助联络表

    序号

    单    位

    联络电话

    1

    天津市人民政府值班室

    23326505

    2

    天津市滨海新区值班室

    65309456

    3

    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65273500

    4

    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指挥中心

    65309110

    5

    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65305621

    6

    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危化室

    65305624

    7

    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救灾保障室

    65307851

    8

    大沽街道

    65260786

    9

    胡家园街道

    25358529

    10

    燃气公司

    66268855

    11

    滨海供电公司

    25893806

    ……


    附表5医疗资源配置表

    医院名称

    地   点

    主治方向(毒、伤)

    病床数

    电 话

    传 真

    备   注

    泰达医院

    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65号

    急性中毒

    230

    65202000

    65203000﹣2200

    泰达心血管医院

    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61号    

    心、脑血管病症

    210

    65209999

    65208001

    天津市永久医院

    塘沽东大街7号

    骨科、脑科

    220

    25880047

    25892560

    交通事故急救定点医院

    天津市港口医院

    塘沽新港二号路

    骨科

    301

    25706348

    25706348

    交通事故急救定点医院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塘沽浙江路41号

    骨科、脑科,一氧化碳等中毒症状

    505

    25899867

    25303344

    交通事故急救定点医院有高压氧舱

    大沽化工厂医院

    塘沽大梁庄

    化学烧伤

    100

    25386690

    25390669

    天津市第四医院

    河西区小海地微山路4号

    烧伤、整形

    336

    28182204

    烧伤急救中心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天津中心

    汉沽牌坊东街40号

    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医疗机构

    80

    67995415

    25694533

    天津医大总医院

    和平区鞍山道154号

    综合

    1600

    60362400

    27813550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南开区复康路24号

    综合、烧伤整形

    1100

    23626600

    23626199

    医疗资源配置表(续)

    医院名称

    地   点

    主治方向(毒、伤)

    病床数

    电 话

    传 真

    备   注

    天津医院

    河西区解放南路406号

    骨科、运动损伤

    747

    28332917

    28308891

    交通事故急救定点医院

    天津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中心

    河北区江都路24号

    国家中毒控制机构

    24583896

    24583897

    天津市职业病防治

    ……


    附图1新城镇交通图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