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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胡家园街对种粮农户实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暨再次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57-14071-2021-00001
发布机构: 胡家园街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6-20
发文日期: 2022-06-20
有效性: 有效

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根据市农业农村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委计财〔2021〕31号)、《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对种粮农户实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滨农委发〔2021〕51号)、《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滨海新区2022年再次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工作的通知》(津滨财农〔2022105号的要求,做好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

(一)补贴对象:本种粮农户(含村集体土地承包户)和国有农场职工(含国有农场土地承包户),以及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补贴标准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照粮食作物实际种植面积,“三补合一”每亩补贴95元。

2、一次性补贴:每亩补贴5.2元。

(三)补贴范围街道辖区种植粮食作物的耕地。粮食作物,包括谷物(小麦、玉米、水稻和其他谷物)、豆类、薯类(甘薯、马铃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河滩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街道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制定核查方案,指导、监督、检查各村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工作情况上报请领补贴经费,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农支补专属档案,设立专柜,分类归档,装订成册,实行专人管理。

(二)各村成立以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人数不得少于3人。主要负责本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工作的具体实施,搞好政策宣传,指导农户如实填报,审核协议合同等相关文字材料,逐一丈量种粮面积,组织农户对公示表签字确认,张榜公示7天;配合街道、新区的各项核查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各村积极搞好宣传发动,以区农委、街道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文书格式,展开工作:向农户发放明白纸,使其知晓地力保护补贴相关政策的信息及注意事项要求农户在明白纸上签字;对照土地承包合同做好申报农户的身份核实,明确补贴归属,安排专人对农户申报的种粮面积逐一丈量核实核实后由农户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公示表》、《一次性补贴公示表》签字确认(本人不能签字的需要本人手印,严禁单位安排人员代签),并7月5日前组织对两套公示表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留存公示影像资料)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村于7月15日前将两套公示表(纸质一式四份和电子报表)及明白纸、土地承包合同、补贴归属协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承诺书等材料报农业办审核

(二)农业办对各村上报的两套公示表、合同等资料进行审核,并制定核查计划街道领导同意后,由农业办农服中心组成街道查小组,对2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进行逐一核查,50亩以上的实行抽查,地核实种植面积,并填写自查表留存现场影像资料

(三)街道及各村要积极配合新区核查小组工作,对种粮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实施抽查。

(四)农业办汇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公示数据,分别起草请领补贴的请示,报街道领导审批,相关文件资料报送区农委。明白纸、承诺书、自查表、承包合同、补贴归属协议、公示照片与上报区农委的材料等留档备案。

农业办将区农委审核的补贴公示数据移交街道财政办,由财政办录入农民补贴网系统。财政局对各街镇财政与区农委上报的数据审核无误后,再按有关审批程序,通过“一卡通”等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农户银行卡内

)农业办会同财政及时向银行索要对账单,以方便农户查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政策宣传。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张贴通知等形式,加强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政策宣传,让广大农户了解政策程序,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

(二)提高工作标准。因两项补贴工作同时进行,高度重视,及早筹划,严密组织抓紧抓实。工作人员要严谨细致、实事求是,特别是对上报的农户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号、补贴面积等重要信息要加强核实,务必做到数据准确、按时完成

(三)严格公示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村级公示制,便于群众参与和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如有异议,及时组织复核。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汇总上报。

(四)强化资金管理。要落实补贴资金专户管理。要防止出现错统漏统,坚决杜绝虚报、多报、压报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种粮农民,对承包集体土地或经营流转土地的,按合同约定发放补贴资金。村委会要做好土地流转后的协调工作,处理好转租转包土地种粮者与出租方的关系。凡是有纠纷的土地,暂时不列入补贴范围,待明确土地权属后再予以追补。

(五)加强监督检查。各村要对本单位申报补贴的土地一丈量,街道农支补工作小组做好自查,确保上报数据准确无误,并积极配合新区农委和财政部门对补贴情况进行的抽查,及时纠正补贴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六)搞好资料留存。街、村两级具体承办人员,要对照农业补贴档案目录,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装订,做好管理、交接,便于查询、核查。

棉花种植补贴标准为156元/亩,工作程序参照上述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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